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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日星期二

你知道自己得救麼?(倪柝聲)

讀經:

來十19-22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着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這一段聖經,前面是說到主所為我們作成功的,從「就當」二字以下,才說到我們所應當作的。因為我們已經有了這麼多,所以就當存着誠實的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這裏有一件特別的事,需要我們注意。我們要知道,新約和舊約有很大的不同。新約是人從已經得着的地位,一步一步的往前;而舊約卻是人要一步一步的往前,為要得着那個地位。換一句話說,在舊約的時候,人在神面前絲毫沒有地位。就像學生投考學校,不知道考得上考不上一樣,他們在神面前,也沒有一個人有把握,每一個人都是在試驗之中。所以他們都要盡力敬拜神,盡力討神喜悅,盼望將來有一天在神面前能得着地位,得着永生。

  但新約是倒過來的。如果有人知道新約和舊約是倒過來的,就有福了!新約與舊約全然不同。舊約要人盡力親近神,去得着一個地位;新約卻是先給人地位,並且那地位是永不改變的。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是在基督裏已經有了地位,有了永生,然後來親近神。舊約是盡力親近神,才能得着地位;新約是已經有了地位,所以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弟兄姊妹們,今天我要說一件事,就是我們要站在神所賜的地位上。前些日子,有許多人得救。請記得,每一個人得救以後,頭一步的工夫就是要認定自己所站的地位是甚麼。今天我告訴你們,神的話說,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是已經有了地位,也就是說,已經成了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才親近主。我們現今所有的工作都是因為先有了地位。我們不是要怎樣去努力作好,然後才能得救。凡存着這種觀念的人,都不認識神,也不認識神的話。

  我要講一點故事。有一次我在一個地方傳福音,約有六七天的光景。後來我問聽眾說,你們信耶穌麼?有許多人很勇敢的說:「我信」。我再問說,你們信了得着甚麼沒有?就有許多人不能回答。後來我就說,誰知道自己是得救的,這樣的人請舉手。當時約有六百人聚會,那知只有三個人舉手。這三個還不是他們中間的人,是我在別的地方講道,他們聽信得救了,我帶他們去赴會的。信主的有六百人,得救的還沒有三個人,這真是希奇。

  一九二四那年,我到漳州聚會十幾日,我也問同樣的問題。我問他們信耶穌作救主麼?一千多的手都舉起來說,信。再問說,你們信了,知道自己有永生,不會沉淪,一次相信就永遠得救麼?頂希奇!剛才有一千多人舉手,現在臺下一個都沒有。只有臺上替我繙譯的一個人舉手。我對他們說,主說,凡信的人有永生,你們信了,怎麼不知道自己有永生呢?

  還有一次,在一個地方有一千幾百人聚會。我問他們信主麼?就有一千多隻手同時舉起。再問他們得救了麼?也只有十二三個人舉手。試問前後的數目何以有這樣的不同?信的有一千多人,得救的只有十幾個人。難道基督是靠不住的麼?比方:有一個醫生掛牌說,病人給他一醫,都會好。你問他說,你看過多少病人?他說,看過一千多。再問,有幾個醫好了?他說一千個總有十二三個會醫好的。你必定說這醫生靠不住。看的雖多,好的不多。信的人有一千多,得救的只有十二三個。那就是說主耶穌是何等靠不住。

  又有一次,我在潮汕一個縣鎮聚會,竟然有許多長老、牧師、執事、和教導別人的,也不明白這件事。他們傳道救別人,卻還不明白,不知道自己的地位。他們不知道人信了主就有永生,就不會沉淪。他們對這件事沒有半點把握!

  不只在公眾的地方,就是私下和人談論,我也遇見不少這樣的人。有一回,一個婦人和我談論這件事。我問她信主麼?她是個沒有知識、不善言語的人;她就述說她祖父母、父母都信主,她自己也信。說着,就把十誡都背出來,好像她的宗教知識很多。後來我對她說,我們信的人沒有禁忌,試問你如果此刻離世,你知道得救了麼?她說:「這倒不敢講。我現在就是盡力作好,盡力事奉主,到那天,主若開恩可憐我,叫我上天堂,那就好哪;祂若不肯開恩救我,我就不能得救。」後來我對她講了不少的時候,她才明白。不然,她總是說,我盡力作好、犧牲、刻苦,盼望能得救。

  又有一次,我對一個有知識的青年神學生談話,他對於這一點得救的事也是不明白。他說:「我現在盡力工作、行善,將來神若看我配上天堂,我就得救。如果我今天就說我得救了,那不是太誇口、太驕傲了麼?」我也花了不少的工夫,才帶他認識這個得救的地位。

  哦,我在許多公眾或私人的談聚中,都碰見不少信徒不敢說自己是得救的。這樣的人,不肯信聖經是神的話,神怎樣說,事情就是怎樣;神說了永不改變,必定成就。許多人想,我應當盡力作工,盡力行善,盼望將來神救我。但是盼望並不是信。請記得:聖經每一次題起信,都是為着過去已成的,不是為着將來的。所以,所有盼望得救的人,對於主所成就的救恩,信心都有問題。你盼望神的應許,盼望神的恩賜,卻不肯信祂,這不是神所喜歡的。

  現在我們要來查考一件事,就是信徒能否知道自己有永生?能否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對這件事,我不願意自己說甚麼,也不要你們說甚麼,我要請這本書──聖經──來說。我們現在讀幾處聖經,看我們能否知道自己有永生。

  第一處請看約壹五章十三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末一句話,要抓得頂牢。這裏是說要叫你們盼望麼?不,這裏是說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寫信給怎樣的人?寫給信神兒子之名的人。神兒子是誰?就是基督。他寫給信耶穌基督的人,說甚麼呢?要叫他們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的人有沒有永生呢?聖經說,我們可以知道這事。約翰寫那麼多的話,目的就是要叫信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

  再看行傳十三章三十八、三十九節:「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原文)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頭一句話說甚麼呢?是說你們當盼望麼?是說你們當信麼?不,不是說盼望,也不是說信,乃是說,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我們能否知道自己是得稱義、蒙赦罪的呢?保羅說,我們可以知道。他並且說,我們應當曉得我們是得稱義、蒙赦罪的人。信的人應當曉得這事,不需要別人來告訴你。

  再看林後五章一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節聖經說的,還不像使徒行傳所說你們應當曉得,乃像是命令的話。這裏頂清楚的說,我們原知道。這話好像是說,人不必說,我也不必花工夫費力氣,早就知道領會這件事了。原知道甚麼事呢?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就是身體)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復活的身體。)保羅知道得頂清楚,我們在地上的身體若死了,必得復活永存的身體到天上去。換句話說,那就是得救了。這裏說得頂清楚,沒有一點不明白。保羅說這話頂小心,不然人要誤會說,保羅頂會作工,祂是使徒,他死了,當然必定到天上去。像我這樣不熱心、不愛主的人,若是死了,恐怕不會得到復活的身體。但是保羅說話頂小心。他不是說,我知道我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不,保羅是說我們,不只我,不只你,乃是所有信主的人,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裏給我們看見說,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得救的。

  底下六、八節又接着說:「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保羅沒有疑惑,他知道離開身體要到何處去;他知道他不是到永遠可怕的地方去;他乃是永遠和主同住。所以他能坦然無懼,對於死一點都不害怕。這也給我們看見,得救這件事,不要等到將來,是現今就能知道的。

  再看提後一章十二節:「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在這裏何以又說這句話:「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信主的時候是將甚麼交付主呢?祂是把將來永生得救的事交付主。保羅深信主能保全他所交付的,直到那日。保羅知道頂清楚,懂得頂明白,他所交託主的所有問題,到那天都得保全,不至失落。

  我們所讀的這幾處聖經,都見證說,我們在地上的時候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有永生,是否得救。無論是誰在今天都該知道他自己是否是得救的。朋友,請不要推辭說,我將來在神面前受審判後,才知道我是上天堂或是下地獄。讓我再說,今天我們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是得救上天堂的人。

  那麼,現在我和你們題起幾件事。我們如何能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得救的呢?我們先要知道如何才能得永生。如果你知道得稱義、得赦罪的那條路,你就知道你已經經過那條路了沒有。如果已經經過,那就有永生;如果還未經過,就沒有永生。所以我現在把如何得永生的路說一說。有許多人知道如何能得永生,你也許聽過人告訴你這事,但我現在還要再說一次。

  新約裏最少有一百五十次一直的說,信的人有永生,有生命,不被定罪,乃是得救的。就如我們頂熟的約翰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甚麼呢?告訴我們神愛世人。如何愛法?愛到那裏為止?愛到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現在已經將祂的愛子賜給世人,耶穌已經為罪人死,成全了救贖的工作。然後怎樣呢?底下就說,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聖經有三個大點,說出一件大事實,一個大條件,和一個大結局。大事實是神差耶穌降世,為人贖罪,作世人的救主。一個大條件是人人應當作的,就是相信。一個大結局是太好的,是人所想不到的,就是信的人不至滅亡,反有永生。大事實是神愛世人,愛到甚麼地步呢?愛到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來救一切的罪人。這是大事實。世上沒有比這更大、更真實的事了。現在有個大條件、大要求,擺在每個人面前,要每個人去作。甚麼條件呢?就是要每個人都信神所作的這個事實。每個人都必須信神所作成的。這是惟一的條件,是每一個人都當履行的。大事實是神作的,大條件是人行的。那麼大結局是甚麼呢?就是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這就是得救了。你想,主既說了,人信祂,就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難道人信了,還會滅亡沉淪麼?就是神不公義,也不會不公義到這地步。何況神是公義的神!所以信的人必定有永生,不至滅亡。神這樣說,就必這樣成就。

  從前有一個醫生,他在主裏面是個很好的信徒。他替人醫病,一有機會就對人傳福音。一次他給一個寡婦看病。後來和她談話,問她是否信徒。她說:「是,我真信耶穌,接受祂作救主。」醫生又問她說:「你真信,也接受耶穌為救主,那麼,你有永生沒有?如果你這次病不會好,死了,你是上天堂,或是下地獄呢?」她說:「先生,這我不敢講。我作基督徒幾十年,只知盡力作好,神若看我可以得救上天堂,那就好;不然不能得救,也沒有辦法。」醫生說:「且慢,我問你,你既然作基督徒很久了,總有幾處聖經節是背得頂熟的罷?」她說:「自然有許多聖經節我會背。我最熟的就是約翰三章十六節。從我進幼稚園的時候,老師就教我背,到現在這節聖經我已經背五六十年了。」她就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醫生說:「你背得真好,但是你現在有永生麼?」她說:「先生,我剛才不是對你說過了麼?我現在是盡力作好,也許將來神說我好,可以有永生,到那時我才知道有永生。像你這樣好的基督徒才敢說有永生,我卻不敢說。」醫生靜靜的說:「某師母,你把約翰三章十六節背錯了。」她說:「不會錯。這節聖經我背了五六十年了,還會錯麼?」醫生說:「請你再背。」她又照樣背下去。背完,對醫生說:「哪裏有錯呢?」醫生又問她說:「你現在有永生麼?」她很着急的回答說:「我告訴你兩三次了,我不敢說有。我惟有盡力作好,盼望到那天神說,我可以得永生。現在在地上,我不敢說有。」醫生又靜靜的說:「你約翰三章十六節還是背錯了。」她說:「我剛才背給你聽,沒有一點兒錯,你又說我錯了,你不要拿我來開心。我背了五六十年難道還會記錯麼?是你自己記錯了。」她就起來找一本聖經,把約翰三章十六節擺在醫生面前說:「我再背,你一字一字的對看,錯不錯。」背過了,說:「先生,對不對?是誰錯呢?」醫生說:「別急,我且問你有永生麼?」她很生氣的說:「你說我約翰三章十六節背錯了,怎麼又問我這件事?我不是三四次告訴你說,我不敢說,惟有盼望將來神說我有,就好了麼?」醫生又說:「你約翰三章十六節又背錯了。」她說:「我不背了,請你背給我聽。」醫生說:「好。」他就把約翰三章十六節也背了一遍。婦人說:「你背的和我背的那裏有兩樣?你對對看,你和我背的一字都不差。」他說:「不一樣。現在我背你的約翰三章十六節給你聽。」他就背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還要盡力作好事,到死後神審判他說,你可以有永生,因你是我所喜歡的人,所以就可以有永生,不至滅亡。我的約翰三章十六節,卻是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那婦人聽了這話才領悟過來了。她以前都是想約翰三章十六節是兩句話。頭一句話到了「信祂的人」就完了,中間隨便可以加上甚麼話,而後才到下一句,「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現在她才知道,約翰三章十六節只有一句話。信主的有永生,不滅亡。

  哦,弟兄姊妹們,請你們記得:信的人有永生。神不說謊,神說了,就算數。你何時信,何時就有永生。前幾十年有個佈道家名叫戚布門,他佈道救了很多的人,很有名聲,他現在已在主裏睡了。何以我要題他呢?因為他得救的故事,與今天所說的有關係。他是個博士,學問很高。有一次他去聽慕迪先生講道。慕迪先生是個勞工出身,沒有多少學問的人。後來他和慕迪談話,慕迪先生問他說:「你是基督徒麼?」戚先生說:「我有時頂好,有時頂不好。我熱心的時候,可算是頂熱心的;到冷淡的時候,也沒有比我再冷淡的。當我熱心的時候,我敢說我是個基督徒;但到我冷淡的時候,我就不敢說我是個基督徒了。」慕迪先生不說話,只請他念約翰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讀完,就問他說,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呢?他雖是博士,卻與那個五六十歲的寡婦一般,回答說:「我對你說了,我熱心作好時,是個基督徒;作得不好,冷淡時,就不是個基督徒。」慕迪說:「那麼這節聖經怎樣說?聽主的福音,又信差祂來的,就是信天父的,有甚麼?聖經豈不是說這種人有永生,是已經出死人生了麼?戚先生,你是信主的,那麼你就是得救的基督徒。」他遲疑着想了一會兒說:「我還是不敢說我自己是個基督徒。我是多麼的不好!幾十次熱心,又幾十次冷淡跌倒了下去。」慕迪手拿着聖經,說:「戚布門博士,你知道你這樣疑惑,是疑惑誰的話麼?」戚先生這才知道他是疑惑神的話。戚先生後來在講臺上見證說,他從那時候才知道自己有永生。

  人信了主,又說自己沒有永生,這並不是謙卑,乃是不信。這是疑惑神的話,疑惑神那公義永不改變的品性。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有永生,不被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在他信的那天,就重生有新生命了。這是福音!我把這事擺在各位面前,使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再看約翰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如果全部聖經都沒有了,只剩這一句,也夠解決得救的問題。信不是盼望,不必等到將來,也不必作甚麼。聖經是說,信的人有永生。神說的話,是不會改變的。

  我再說一個簡單的故事。前幾十年有一個頂出名的主的僕人。他是個醫生,研究醫學頂深,信心也很好。他每次工作的時候,都勸人信主。有一回他到一個別人的醫院裏,看見一個青年女子臥病在床上,眼看生命就要結束。他是個年紀很大的人,就跑過去問她說:「你快樂麼?」她說:「不,我一點快樂都沒有。」他說:「為甚麼沒有快樂呢?你信了耶穌麼?」她說:「是的,我真信耶穌為救主,我把一切的罪都交了給祂。」他又問:「那麼你有沒有永生?是否是得救的呢?」她說:「我就是這個問題不能解決。醫生說我熱度很高,我在世的日子不久了。我現在還不知道,我見神的時候,神如何待我這個人;所以,我頂苦,我不快樂。人若一生一世作好、犧牲、盡力作工、救人、有特別的功勞,這樣的人或者有永生,但是我在世的日子不多,又沒有作多大救人的工夫,我怎樣能得救呢?」那個醫生就對她說:「得救是藉着主的血,和祂所成功的救贖,我們無力可以自救。」因此就請她看約翰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那個醫生就說:「主的話從來沒有假的,祂又實實在在的說,那更必定是真的了。這裏祂說,信的人有甚麼呢?」那女子說:「有永生。」又問她說:「妳既是信了,那麼妳有永生麼?」女子停了很久才回答一句話說:「聖經說我有永生,但我說我沒有永生。」他說:「是妳說的靠得住呢,還是聖經說的靠得住呢?」末後,她滿臉流淚說:「我信我有永生了。」此後她立即變成喜樂的人。不久,她離世去見那賜給她永生的主了。

  哦,朋友們,我把這件事擺在你們面前。主耶穌被釘死十字架,為要拯救罪人。祂流出寶血來就為洗淨我們的罪孽,所以信祂的人都能免沉淪得永生。你一切的問題在這裏都可解決。今天我只問你信耶穌麼?所有信的人都有永生。

  我在南洋遇見一位姊妹,問她信主麼?她說:「我信耶穌能救我。」再問,你得救了麼?她說:「我有時得救,有時不得救。當我讀經讀得頂好的時候,我想這時候我若死了該多好呢,因為我信那時我必得救。當我過不久和母親生氣,和弟弟爭吵,我覺得犯了罪,我就想這個時候千萬不要死,若這時死了,我必定沉淪。因此我一天到晚,總在好和不好、得救和不得救的中間翻來覆去。」我對她說:「姊妹,你真是全世界頂有本事的一個人,你一天當中能從天堂到地獄,地獄到天堂,反覆幾十次,你真有本事,有誰能像你這般本事呢?」她說:「難道我信了,就是得救的人麼?」我說:「聖經上神怎樣說呢?神說信的人有永生,這話誰也不能改變,就是神也無法更改。你如果不信這話,你就是不信聖經是神的話了。

  人若不明白如何可以得救,他就不能知道自己是否是得救的。要得救的人,先要知道得救的條件和根據是甚麼。你若不明瞭得救的根據是甚麼,就不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有一天我在廈門和一個當地的大商賈談論得救的問題。我們從晚上九點談至十一點半還不能解決,他總不敢說自己有永生。他說:「前三個月有人來這裏傳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那時候我信了,我也把罪惡都擺在一邊,所以我就想自己是得救的。那知不到一個月,不但信心跑掉了,並且又去大犯罪,那不是又不得救了麼?現在恰好你先生到這裏來,我聽了你講道又復興起來。但我怕你去後,再過一、二個月,我又冷淡跌倒,又和先前一樣不得救。所以,我不能說我是得救的。」我把許多聖經節給他看,對他說:「神的話不會錯,你只要信牠就是。」但他仍是不清楚。末後,我起立告辭說:「先生,我要告辭了,因為明天還有聚會,又要會見客人,所以不能再談了。不過,讓我對你說末了的話:到底你得救是靠自己呢,還是靠主耶穌呢?」說後我就走了。我沒走兩步,他又叫我回來。我問,有甚麼事?他說:「起先你和我談了三四點鐘的話,我總不清楚。但是現在我清楚了,人得救不是靠自己已往的作好,也不是靠將來的行善,是靠相信耶穌為他死,為他擔罪。人無論有多少的罪,都已經歸到祂身上了,所以只要信祂就可以得救。我得救並不是靠自己,不是自己能救自己,是主耶穌能救我。那麼,我何以還說不得救呢?」末了,他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我和他是何等的歡喜!剛才引聖經談了幾點鐘都沒有用,末了只說了一句話,他卻明白了。

  許多信的人不肯說自己是得救,都是因為他不明白得救的根據是甚麼。都是以為說,信主以前的不好都歸到耶穌身上,信主以後再不好就要沉淪。這樣是恢復到舊約的地位!新約是先給你地位,因信,把新生命充滿你,後來才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人不是藉着作好來到神面前,乃是先有了地位才來到神面前。這一個地位到永遠也不會失去。現今常常有人沒有救恩的喜樂,這就是因為他要藉自己的好來保全今後的得救。得救不是藉着一生勞苦作好,這個一點也不能幫助你得救。如果你問一個真得救的人是怎樣得救的,他必定回答說:「是耶穌救我,我自己沒有一點能力救自己。全是主給我的。」惟有這樣的人才會常常喜樂。

  我們知道,當日與主同釘的那個強盜,因他接受主,他在十字架上馬上就得救了,他的得救完全是靠着耶穌的代死。設想他當日假使不立時死了,他能再活五十年,並且像保羅一般能作頂好的工夫,像彼得一般能站立穩固,又像約翰一般有極大的愛心,甚至保羅、彼得、約翰,三個人的好處都匯合在他身上,請問這些對於他得救到樂園去,會有半點的幫助麼?能使他更配得救麼?不。他縱使能活着不作強盜,並且行善救人,像使徒那般的好,這些仍然不能算是他得救的根據。惟一的根據是在乎主耶穌,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所以信的人敢說自己是得救的。人就是因為已經得救了,故此行事為人應當像主一樣良善、聖潔。

  比方現在有一個人落到水裏去,岸上的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救上來,給他行人工呼吸,將衣服給他換,使他烤火取暖,又給他吃,他因而得活。人若問他:「你現在在那裏?是在地上麼?」他說:「我雖然不在水裏,但也好像在水中一樣。若是說我現在在地上,未免太驕傲,我不過盼望是在地上就是了!」你想這樣的人是真謙卑麼?這不是謙卑。基督救了信的人,人還說:「我不敢說是得救的,還好像在地獄一般」,這人真太不近人情了!

  一個人真信耶穌為救主,真信主將他一切的罪都擔當了,他若還說不是得救的,他並不是謙卑,乃是不感激主的大恩!不承認主救贖的大功!這是表明說,主不能完全救他。有這種思想的基督徒,永不會讚美神!這樣人的口,從來不能發出感恩歌頌的聲音!他不知道自己要到何處去,難怪他不能讚美,不能將榮耀歸給神。不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要到地獄去的人,自然不能讚美神。可惜,許多的基督徒,口裏應當有的頌讚都沒有了!惟有知道自己得救的人,才能稱讚感謝主!在陰間裏有誰讚美神呢?地獄裏充滿了咒詛的聲音!那裏永不會有稱讚的話。你現在不讚美神,要到甚麼時候才讚美呢?

  有的人說:「你說,人信了就有永生,得救了,不會再沉淪,這話有危險。因為人既然知道自己總是得救的,他就放膽,無論甚麼事都去作,不知謹慎,也無懼怕的心了。」說這話的人並不知神的救法與恩典。請你知道,經上所說的得救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主在十架上被釘死了,神說,信的人一切的罪都落在十字架上,罪完全得赦免,就不再下地獄,並且是稱義,完全得救,這是客觀的。同時在主的救恩裏,也有主觀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從前那個喜歡罪、污穢、不潔的生命,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同時神還把祂的生命──新生命──賜給我們。這是主觀的得救。主不只使我們有客觀的得救,並且祂自己還重生我們。我們不只蒙赦罪,還蒙重生。神把新生命,新靈放在我們裏面。每個信徒都有聖靈住在他裏面。所以能知道甚麼是好的,甚麼是應當行的,甚麼是對的。祂的生活是良善喜樂的。斷乎沒有人罪得了赦免,有了神的生命,還會感覺聖潔生活是苦的,是不好的。從前他不敢明明作惡,因為怕名聲臭,不好聽;現在不再作惡,是因為知道這是罪,知道罪的本身和性質是臭的、污穢的。現在看罪是可厭惡的東西。並且有聖靈住在心裏,使人不敢作惡。

  如果有人信主,還是一直犯罪,沒有絲毫恨罪的心,這表明他還沒有重生。沒有重生的人,沒有生命,是不得救的。神把客觀的得救賜給我們,神也把主觀的得救賜給我們。若有人自己以為有新生命,是重生的,卻一味的犯罪,這人的信心是假的,他還沒有重生。神的生命使你不能犯罪。所以信的人可以不必犯罪。請抓牢這話,信的人不只有客觀的得救,還有主觀不犯罪的生命。

  沒有一個旅行的人,把他暫住的客棧修飾得頂美麗,預備得頂完全,住了幾天幾月就撇下,又去別的地方的。人都是把久住的家修飾裝置得美麗、安適,沒有把客寓弄得頂好,因為他不能久居在那裏。從前我有個同學,衣服穿得頂不清楚,頭髮很長,臉也不洗,全身都不乾淨,鞋也不穿好,人都說他不近人情,同他走路的人都厭惡他。兩年後,我在路上碰見他,見他臉刮得頂光,身上穿着很像樣的西裝,頭髮也梳得很亮。我幾乎不認得他。我想這是某同學麼?我和他同學七年,知道他是個頂襤褸、不修邊幅的人。後來他和我談話,問我外國的生活如何,外國的禮貌是如何,我覺得頂希奇,他本是頂隨便的人,何以現在也學起外國禮貌來呢?我忍不住,就跑去問他的叔父,到底是甚麼緣故。原來他不久要到外國留學去。所以服裝好起來了,禮貌也學起來了。一個人到外國去讀書,不過兩三年的工夫,又不是永久住在那裏,就改穿西裝,說話也帶些腔調,對人也留心禮貌,並且查問外國的生活。他不過去求學幾年,還預備得這般好,我們信徒將來要永遠住在光明、美好、榮耀的天家,豈不更要預備學習天上的生活和禮貌麼?有沒有人快要到外國去,他還特意作長袍馬褂來穿,想到以後到了外國就不穿這些衣服了,所以現在索性穿個痛快?不必說,人都知道沒有這件事。

  每一個信的人知道自己得救了,曉得不久要回天家去見天父,他還會想到了天上沒有犯罪的機會,所以現在在地上就多犯些罪,多嘗些罪的味道,多受罪的捆綁,多吃罪的苦,你想有這道理沒有?絕對沒有的。讓我們知道,我們都要回到天家,到那座美好的城去住。所以我既然得救了,就當捨棄罪中之樂,和屬肉體私慾的事,別讓這些擺在我們前面,阻擾我們。但願我們知道我們是得救的,是有了神生命的人,所以我們應當將神的生命表彰出來,顯明我們是得救的人,在人前作見證,多救別人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得救是永遠的──反面的辯正(三)(倪柝聲講)

本章信息中,我們繼續來看那些好像說得救不是永遠的反面經文。

{\Section:TopicID=234}哥林多後書二章七節的辯正
哥林多後書二章六、七節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在哥林多有一個弟兄因為犯罪的緣故,受了眾人的責罰;保羅擔心弟兄姊妹的對付太過厲害,就對他們說,你們應當安慰他,赦免他,免得他太過憂愁,甚至沉淪。有的人就說,如果憂愁會沉淪,那不是說基督徒得救之後,還會滅亡麼?
我們知道,這裏的這一個弟兄,就是哥林多前書五章所說的那個人,他犯了一個非常的罪,一個反常姦淫的罪。保羅說,要把這樣的人革除。哥林多的信徒聽了保羅的話,就把他革除了。這一個人被革除之後,知道自己有罪,就為着自己的罪憂愁、難受、痛苦。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你們必須安慰他,勸勉他,免得他再憂愁下去,就要沉淪。乍聽這話,我們會以為這裏的沉淪是指着下地獄說的。但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五節曾說,我用基督的權柄,將這個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根據這話,我們就敢斷定說,這人是得救的。哥林多後書二章七節,一定不是指着靈魂的沉淪說的。
第二,這裏「沉淪」一辭,不是聖經中普通所用的,在希臘文裏是一個特別的字:katapinō,意思是被一個東西吞下去,就像一條船沉到海裏,是給大海吞了。所以這句聖經可以這樣繙:恐怕他有大憂愁,給憂愁吞下去了。這一個弟兄犯罪被革除之後,現在懊悔了;他想,我被你們革除,給你們棄絕,我這人沒有盼望了。他就一直難受,一直憂愁。這時候你如果不赦免他,安慰他,這樣的人就會給憂愁吃掉、吞掉了。所以這裏並沒有靈魂得救或沉淪的問題。

{\Section:TopicID=235}彼得後書三章十六節的辯正
還有一個地方,就是彼得後書三章十六節:「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有的人讀到這裏就要說,彼得告訴我們,保羅寫的信是不容易明白的,有人因為沒有學問、不堅固,(沒有學問,也許可以繙作沒有受教;不堅固,也許可以繙為沒有得堅固。這二辭在原文裏都是被動語氣。)把它隨便講解,就自取沉淪;如果是沉淪的話,那不是滅亡麼?那是不是人得救之後還會沉淪呢?但彼得在這裏根本不是說到永遠的沉淪。
聖經中說到人沉淪或不沉淪,完全不是在解經上。我在中國碰到一些很不錯的人,他們很愛主,到處作福音的工作;他們對於保羅的書信卻不大懂得,講起道來不只是強解,甚至可以說是亂解,難道這些人是沉淪了麼?是不是解不清楚聖經成了沉淪的條件呢?聖經中沒有將聖經解清楚當作得救的條件。所以彼得這裏的話,不是這個意思。
第二,這裏的沉淪,在希臘文裏也不是普通的沉淪。這一個字,不是哥林多後書二章七節的那個字,也與正式的「沉淪」不同。這個字apōleia,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被拆毀,或者說被敗壞。你把一件東西很順利的拿出來,就叫作拿出來。但是如果是很不容易的擰出來,就叫作apōleia。彼得在這裏的意思,就是有些人不明白保羅的書信,沒有得着神的光,卻要勉強的解釋它,就像是擰出來的一樣。這樣作就敗壞自己,不能造就自己。敗壞是造就的反面。沒有得着造就,就是得着敗壞。人這樣作不能叫他得造就,反而拆毀了他的工作。所以這兩節聖經,都不是告訴我們人得救之後還會沉淪,而是說到人得救之後的工作和生活,不能得着造就,不能一天過一天的建造上去。人如果把保羅的書信強解了,就把自己所已經有的拆毀了。

{\Section:TopicID=236}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的辯正
還有一個地方是我們必須提起的,因為人多年不明白,就是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之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人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這一段聖經所說的人必定是已經得救的,因為他已經有贖罪祭了。使徒說,這個已經得着贖罪祭的人,若是故意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祭了。從二十七節往下,還不十分難,讀聖經的人覺得為難的,就是二十六節所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有人想,我如果作了基督徒,不幸故意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祭了,那我這個人一定是沉淪了。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變成許多人的難處。我才得救的時候,也以為這一節聖經是頂大的難處。有一年多的時間,我因為這一節聖經的緣故,以為我是不得救的。因此我們在這裏要花一點工夫來看,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所說的是甚麼事。
第一件事要提的,就是「故意」一辭。到底甚麼是故意?是不是有意的,不是無意的,就是故意?你也許會這樣回答。但是,我要問一個問題:到底有幾個基督徒,有幾次犯罪是無意的?你天天犯罪,有幾次是無意的?恐怕我們每一次犯罪都是故意的。很少人犯罪是無意的。人犯罪都是故意的。保羅在羅馬書七章說,我所願意的我不作,我所不願意的反去作(19節)。可見保羅犯罪不是偶然的,乃是明明知道不對,爾後去犯的。所以保羅在羅馬書七章給我們看見,他所犯的罪都是故意的。如果保羅所犯的罪都是故意的,那憑着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他就沒有贖罪祭了。所以你如果會沉淪的話,你到地獄裏去會碰着保羅,因為他也沒有贖罪祭了。因此我們看見一件事,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的故意犯罪,並不是指着有意或無意的故意說的。如果是這樣,就所有的基督徒都沉淪了。不管你是那一種的基督徒,你一生之中不知道有多少次犯罪,都是有意的,不是無意的。那每一個基督徒都不能得救了。所以這裏所說的故意,必定還有另外的意思。
第二件事,二十六節的頭兩個字是「因為」。「因為」這兩個字,不能在一句話的開頭就用。必須上文有事情,下文才有因為,不能憑空而說。這裏第一句說因為,必定是因為上文有事情。上文二十五節說甚麼呢!「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為甚麼應當常常聚會?為甚麼應當彼此勸勉?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如果你不仔細來讀,你不會覺得這兩節聖經是連在一起的。但是你如果仔細的讀,你就覺得這兩節聖經完全是連在一起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你看見常常聚會和故意犯罪是連在一起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因為如果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你如果不常常聚會,這是反面的;你如果故意犯罪,這是正面的。你如果去聚會,就不是故意犯罪;你如果停止聚會,就是故意犯罪。在這裏,使徒把停止聚會和故意犯罪擺在一起。為甚麼停止聚會和故意犯罪,會發生這麼大的關係呢?
現在就來到第三件事。希伯來書的背景是甚麼?讀希伯來書的那些人是誰?他們是信主耶穌的猶太人。希伯來書是寫給信主耶穌的猶太人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地位不一樣。外邦人只有屬靈的地位,沒有屬地、屬物質的地位。猶太人有屬靈的,也有屬物質的地位;猶太人有屬天的,也有屬地的地位。今天說到至聖所,我們立刻就想到神在天上所住的地方;但是對猶太人說到至聖所,他們立刻就想到耶路撒冷,摩利亞山上聖殿裏的那一個至聖所。猶太人不只有天上的至聖所,也有地上的至聖所;不只有天上的聖殿,也有地上的聖殿。所以他們的頭腦裏有屬靈的,也有屬物質的;有屬天的,也有屬地的;有舊約的,也有新約的。他們那時還有物質的至聖所,在那裏還有獻祭。
對我們來說,贖罪祭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我們的贖罪祭。但是對猶太人來說,這贖罪祭到底是主耶穌,或者是牛羊等物,他們還不清楚。他們那個時候還有祭司,還有祭壇,在祭壇上還有所獻牛羊的祭。他們不只有屬靈的贖罪祭,也有屬地的贖罪祭。基督徒和猶太人是站在不同的地位上,外邦信徒和希伯來信徒是不同的。直到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來把耶路撒冷的聖殿拆毀了,叫聖殿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但是在寫希伯來書的時候,地上的聖殿還在那裏,並且還照常有獻祭。這些猶太人信了主耶穌之後,他們就必須揀選說,我是要地上的祭壇呢,或者是要天上的祭壇?我是要天上的祭呢,或者是要地上的祭?猶太人當時不能一面要天上的祭,一面又要地上的祭。讀希伯來書的人都知道,希伯來書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基督徒丟棄猶太教,接受基督。希伯來書的目的就是要基督徒丟棄地上的祭,接受天上的祭。這是背景。
所以這裏說不可停止聚會,意思不是說聚會能叫人得救,或者聚會能叫人得永生。聚會是表明你是要基督呢,或者是要猶太教?聚會就是表示你對於基督的態度。當時聚會的都是基督徒。不管你是外邦人、猶太人,凡聚會的都是基督徒。所以聚會就是代表要基督,停止聚會就是代表丟棄基督,要猶太教。同樣,這裏的故意犯罪,不是指殺人放火,吃喝嫖賭說的。這裏的故意犯罪,不是指着道德上的罪,乃是指着道理上的罪。這裏不是說你行為對不對,乃是說你到底是接受基督,或者是接受猶太教。聚會是表示你要基督,站在基督的地位上。停止聚會就是表示你背向基督,面向猶太教。停止聚會就是你要地上的聖殿,你要地上的祭壇,你要地上的祭。停止聚會就是表明你回到猶太教去,你不要基督。如果這樣,你就再沒有贖罪祭了。
現在回頭到第一點,二十六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之後。」這裏不是說得了重生之後;也不是說洗淨犯罪的行為之後。如果是說得了重生之後,或者得了洗淨之後,那故意犯罪就是指行為說的。但這裏是說,得知真道之後,是知道的問題。甚麼是真道?真道就是基督徒的信仰。真道就是神差祂的兒子到地上來,叫祂的兒子作贖罪祭。真道就是神的兒子來為我們死,替我們復活,滿足神一切的要求。這些都是關乎神那一邊的信仰。所以這裏的故意犯罪,不是指着得罪生命的罪;乃是指得罪真道的罪。這不是行為上的罪,這是道理上、信仰上的罪。這是得知真道之後,反對真理,反對信仰的罪。
希伯來信徒是猶太人,曾經多年在猶太教裏;現在作了基督徒,若是還想回到猶太教去,兩面都要,一面要站在猶太教的地位上,一面又要站在基督的地位上,那就再沒有贖罪祭了。我們中國人在古代是拜偶像的,像北平的天壇是從前天子獻祭的地方。人把牛宰了,獻給天上最高的神。地上的天子,獻給天上最高的神,來贖人民的罪。如果那個天子信了主耶穌,你想他能不能再到天壇去獻祭?你得了主耶穌作贖罪祭之後,就不能再到天壇去獻祭了。你或者是要天壇,或者是要主耶穌。這就是這裏所說的故意犯罪。這不是行為上的罪。
二十六節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再」字的意思就是第二。每一次你聽見「再」字,就要知道以前定規還有事情。有的人誤會神的話,以為再沒有贖罪祭,那就是說,要沉淪了。這絕對不是神的意思。
我們看七章二十七節下半:「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這是告訴我們說,主耶穌在神面前只一次將自己獻上,給神作贖罪祭,就把事情完全作成功了。請你注意「一次」這兩個字。再看九章十二節下半:「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也是告訴我們說,主耶穌只一次就永遠成功了贖罪的工作。請再注意「一次」這兩個字。再看二十五至二十八節上半:「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這裏有兩次說「多次」。又有兩次說「一次」。它說,基督不是多次,乃是一次獻在神面前,在神面前贖罪,就成功了贖罪的工作。請注意這裏的多次和一次。
再讀十章十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十二節:「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十四節:「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在地上的祭司需要多次、屢次的將祭獻給神;但是基督只一次獻上,我們就得以成聖。祂只一次獻上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因為不必再作了。祂一次獻祭,我們就得以永遠完全。祂既把工作都作清楚了,所以現在一點難處都沒有了。
你讀了這麼多處的聖經,就能知道下面所說,再沒有贖罪祭的意思了。從七章起,越過八章,然後九章、十章,一直下來,都是說,一次作成贖罪的工作,就永遠成功了贖罪的工作。你如果不要基督,你就再沒有贖罪祭了。基督只一次為你作了贖罪祭,你如果不要基督的贖罪,卻轉去要猶太教,你就再找不到贖罪祭了。所以這裏不是說到得救和沉淪的問題,這裏是說到,基督的工作只有一次,你如果不要這個,就再沒有第二個。
你把「再」字注意一下,就看見「再」字是和甚麼相連。上面說一次、一次、一次,下面說再也沒有了。這就像我在八章說,這裏有一枝鉛筆;到九章又說,在這裏只有一枝鉛筆;到十章又說,在這裏只有一枝鉛筆;然後下面接着說,你如果不要這枝鉛筆,要另外換一枝,就再沒有了。你如果接受這枝鉛筆,你拿去;你如果不要,就再沒有了。所以這不是說,你接受之後,若是故意犯罪,就不能得着赦免。這不是犯罪的問題,這是道理的問題,這是基督信仰的問題。你如果丟棄基督的信仰,你如果要另找救主,你如果要另找贖罪祭,就再也沒有了。
當時的希伯來信徒,有的也許以為,如果我們離開基督的信仰,我們可以再到聖殿裏去,再到祭壇那裏去,再請祭司給我們獻牛羊,這豈不又是贖罪祭麼?當時的猶太人,他們還有祭司,還有祭壇,所以他們信基督和我們信基督不一樣。他們是想,我們信也好,不信也好。不像我們不信基督,就去拜偶像。我們要神就揀選神,不要神就揀選世界。我們沒有第三條路可走。猶太人不是這樣,他們想,我不要基督還可以得救,我不要基督還可以贖罪,因為我有祭司,我可以獻祭,錢多一點可以買牛,錢少一點還可以買羊。
使徒在這裏就是對他們說,基督已經一次獻上,在神面前成功永遠贖罪的工作;神已經將舊約廢了,神已經將舊約裏的祭廢了。基督還沒有來的時候,牛羊能贖我們的罪;但是基督來了之後,牛羊的祭不能贖罪,已經廢去了。這是希伯來書從七章到十章所說的。神不只將祂的兒子作祭物,神並且把牛羊的祭廢了。十章上文說,公牛和山羊是神所不喜悅的,燔祭和贖罪祭也是祂所不喜悅的,所以神預備了祂的兒子。牛和羊不能贖罪,只有祂的兒子才能贖罪。在舊約裏牛羊的祭不過是預表,是代表,是指着神的兒子作祭說的。神說,現在舊約已經過去了,預表已經過去了,實際已經來了。你如果拒絕神的兒子,拒絕實際,只要代表,那已經不算數了。神說,只有一個贖罪祭,除祂以外,就再沒有贖罪祭了。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節是告訴我們,你如果在基督之外,再去找救主,就再沒有救主了。
所以這段話根本不是對我們說,如果信了主耶穌,故意去犯罪,還會沉淪。這種說法根本與上下文不合,與全本書也不合。它根本是講到道理上的事,給我們看見,除了耶穌之外,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叫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它並不是說,基督徒若是犯罪,還要下地獄。
我們再讀二十七節:「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你在得知真道,清楚知道耶穌基督是神所立的贖罪祭之後,如果停止聚會,離棄基督,再回到猶太教去找贖罪祭,贖罪祭就再也沒有了。你就只有戰懼等候審判,並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你在沒有得救之先,可以靠牛羊贖罪;但是你既然知道主耶穌是獨一的救主,你就不能再靠牛羊。如果你離棄主耶穌,你就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你只能接受主耶穌作救主,在祂之外沒有別的救法。所有的牛羊都是指着基督說的,牛和羊都是祂的表徵。基督是牛和羊的實質。你如果拒絕牛和羊的實質,而要表徵,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希伯來書十章二十六、二十七節,根本不是說人得救之後還會滅亡,這是人委屈神的真理。
我們讀聖經只能把聖經裏的東西讀出來,千萬不能把聖經裏沒有的東西讀進去。有人問我說,怎樣能明白聖經?我說,要明白聖經,就必須先作一個不明白聖經的人;不明白才能明白。你如果說,我這個也知道,那個也知道,你就不能持平。一不持平,就發生難處。希伯來書六章和十章,本來是頂容易明白的,是像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那樣清楚的。人的思想所以糊塗,是因為把人的話擺進去。人讀聖經感到為難,不是因為聖經不清楚,是因為他頭腦裏有自己的成見和主見。

得救是永遠的──反面的辯正(二)(倪柝聲講)

{\Section:TopicID=227}舊約裏沒有教訓人永遠死亡的事
我們在上章信息中讀到以西結書十八章,這裏我要多補充一些話。所有仔細讀舊約、明白舊約的人都知道,舊約從來沒有永遠死亡的道理,也沒有永遠受刑罰的事。全部舊約裏的死,都是指着身體的死說的。所有死後所去的地方都是陰間,而不是地獄。有兩三個地方好像是說地獄,但是那兩三個地方如果不是繙譯錯誤,就是另外有解釋。在舊約裏所提起的,都是身體的死亡,不是永遠的死亡。因為舊約是寫給猶太人的,他們是屬地的人,所以他們的失敗是屬地的,他們的刑罰也是屬地的。
我不是說,在舊約裏沒有永遠的死亡。在舊約裏有這件事,但是在舊約裏從來沒有將這件事教訓人。在舊約裏蒙神祝幅的人,牛羊頂多,金銀頂多,這些是神祝福的表示。但是在新約裏蒙神祝福的人卻說,金銀我都沒有,我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在舊約裏有金銀,在新約裏沒有金銀。在舊約裏雖然不都是說到肉身方面,但是主要是說到身體方面,物質方面。在舊約裏如果有人蒙神祝福,他必定享長壽、多子孫、多財富。這些都是舊約的祝福。但是到新約的時候,我們看不見這些事,反而看見雅各死了,司提反死了,許多人為着愛主的緣故殉道了。他們並沒有受一點的咒詛。同時,新約從來沒有將兒女當作祝幅,反而有些為主活着的人守童身。所以舊約裏面所給我們看見的,和新約裏所給我們看見的,完全兩樣。
在舊約裏面,不是沒有永遠死亡的事,但是不以這件事教訓人。因為人不夠明白這件事,所以到新約的時候才提起,告訴人永遠死亡的事。在舊約裏,有兩三個地方好像說到永遠的死亡,但都是錯誤的繙譯。在英文譯本裏,有一個地方說到惡人必定下地獄(詩九17):但是在中文譯本裏就繙得好一點,說惡人都必歸人陰間。陰間是暫時的,不是永遠的。還有一個地方,在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二十四節那裏說,有一個地方,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那裏好像與馬可福音所說的一樣(可九48)。但是請記得,以賽亞並不是告訴以色列人說,你們以色列人如果不悔改,你們就要下地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以賽亞乃是預言在國度完了之後,有一班人要下地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以賽亞書根本不是說到永死的問題。我們如果把它拖來講永死,那就是從別處拖來的進口貨,不是本地貨。

{\Section:TopicID=228}失去基督的功用不是與基督隔絕
還有一件事,加拉太書五章四節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與基督隔絕」,這繙譯根本就錯了。在原文裏,隔絕這辭是Katargeō,是被動的,有一點隔絕的意思。Kata有離開的意思,但沒有那麼厲害。Katargeō的意思就是離開那效力、那功用。Stephan所繙的可算是新約聖經字譯最好的,它告訴我們,這裏的意思是被離開所有的功用。在這裏你要注意,與基督隔絕和離開基督的功用,完全是兩件事。如果一個人離開基督,與基督隔絕,就甚麼都完了。但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不是這意思。保羅是說,你們如果行律法,你們就從恩典中墜落了。你們若抓住律法,就得把恩典放棄。你們如果跟從律法,就要失去基督的功用。
甚麼是基督的功用呢?如果基督的功用顯在我身上,我就能歡喜快樂。我雖然軟弱,雖然不好,但是祂的恩典夠我用的,我在心裏能平安。我能歡喜快樂,我能平安,這就是基督所給我的功用,這就是基督在我身上所發出來的效力。我不想用行為來得救。我知道我是一個已經得救的人,所以我用不着追求得救,用不着苦求,也用不着奮鬥,我能安息在祂的工作裏,這就是基督的功用。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離開基督,基督在他身上就沒有多少功用,沒有多少效力。
比方說,我欠了別人一筆很大的債,我就是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也不能還清。我有一個頂好的明友,他說,你既然欠這麼多債,我給你一張支票,去把你的債還了就好了。但是我這個人懶得很,不肯去把支票兌現。這樣,在我家裏有錢沒有?有,但是我也有債。我有那張支票,但是那張支票在我身上沒有功用。債還在那裏,債還沒有還,我身上還是背着債。今天神給了我們支票,但是這支票的功用,我卻沒有。
所以與基督隔絕和離開基督的功用,完全是兩件事。與基督隔絕就是不得救了,但是我們不會與基督隔絕。羅馬書八章告訴我們,我們沒有法子與基督隔絕。它說,誰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基督所賜給你的恩典,神所賜給你的祝福,是神定規給的,是不能推翻的。因為是義,所以就不能推翻。基督在你身上所作的許多事,就是為着解決永生永死的問題;因為是義的,所以是沒有法子推翻的。但是在主觀方面,心裏的不平安,長期的痛苦,這些是基督徒方面的事。人可以心裏擔心,要怎樣接受恩典,要怎樣保守救恩,他的心天天都是懸掛在那裏,不知道應當作甚麼。人一離開基督的功用,就不能得着基督在他身上所當有的效力。加拉太書五章四節就是給我們看見,人要律法,就從恩典中墜落。從恩典中墜落,就立刻與基督的功用離開。所以這不是指着人得救後還會失去救恩說的,乃是說不能得着救恩的喜樂和平安。

{\Section:TopicID=229}哥林多前書八章十一節的辯正
本章信息要再來看幾節聖經,哥林多前書八章十一節:「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這節聖經叫人覺得有一點為難。這個人定規是得救的,因為保羅說是弟兄。雖然是軟弱的弟兄,但還是弟兄,是屬乎主的人。但是這裏說,他會沉淪。沉淪(apollumi)這辭,在原文裏有兩個意思:一個可以繙作沉淪,一個可以繙作敗壞。這一個辭與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的「滅亡」是一樣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apollumi,反得永生。如果這裏可以改作「敗壞」,就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也可以改作「敗壞」了。所以人在這裏就覺得為難了。
但是我們必須知道,讀聖經不能把一段話大概的看一看,總得把上下文仔細的讀清楚,才能確實領會它是說甚麼。爬在人家窗口偷聽人說話,總是聽不清楚的。全世界最笨的事,就是人家把門關了,你把耳朵放在鑰匙洞裏偷聽,因為沒有上文,也沒有下文。聖經裏的話,你如果光抽出一句話來,定規不能看清楚。所以我們必須看上下文。
哥林多前書八章的題目是說,基督徒可不可以在廟裏吃祭偶像之物。哥林多的信徒主張說,基督徒可以到廟裏吃祭偶像之物。他們的理由是說,天地間只有一位神,偶像算不得甚麼。你拿東西去祭偶像,如果偶像是神,那就有祭;如果偶像不是神,根本也就沒有祭,所獻的不過是東西而已。如果沒有祭,那麼吃它們有甚麼關係呢?如果偶像不算甚麼,那廟也就不算甚麼。如果是這樣,在偶像廟裏的祭也就無所謂,可以吃了。這是哥林多人的說法。
但保羅是說不可吃。保羅的理由不是說偶像有,廟有。保羅在八章一起頭的時候就這樣說:「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我們」就是指哥林多的信徒說的。因為有知識的緣故,所以可以吃。「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愛的目的是造就人,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不錯,你說父是神,耶穌是主,偶像算不得甚麼;但在你們哥林多教會裏有許多軟弱的弟兄。他們沒有知識,頭腦沒有你們聰明,你們會把話轉一個彎,說一說就變得沒有。但是他們不懂得。你們所說的那些話,他們還以為是違背主的命令。你要記得他們是甚麼人,他們是甚麼出身。你今天以為偶像無所謂。但是他們從前獻祭給偶像,以為偶像是神。你吃,你不覺得甚麼;但是他們吃,是溫習從前所犯的罪。你們有知識,你們吃了就走了,他們卻覺得又在作從前所作的,犯從前所犯的罪。在他們身上,在他們的意念裏還以為是罪;所以為着別的基督徒的緣故,因為愛他們的緣故,你雖然有這知識,你寧可不作。你有知識,但他們沒有知識,他們在神面前良心受控告,覺得又犯大罪,就跌倒了。所以你們寧可為着他們的緣故不吃。這是這裏的大意。
四至七節:「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們也是藉着祂有的。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請你們注意這「慣」字,這是他們以往的習慣。十二節:「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這一段是教訓人,因為愛弟兄的緣故,不再吃祭偶像之物,不能因為有知識的緣故,自由行動,以致牽累了弟兄。
從七節起一直到末了,所注意的是良心的問題,不是靈魂的問題。保羅在這裏根本不是說,一個人要永遠得救或者永遠沉淪。保羅是說,對一個良心軟弱的弟兄,應當怎麼辦。一個人如果作一件事是他知道可以作的,他的良心不會控告他。一個人如果作一件事是他知道不可以作的,他的良心就會一直控告他,責備他。好像我們知道主日是不必守的,安息日是不必守的,主日買東西,主日作事情是可以的。在我們的良心裏一點沒有責備,這是新約給我們的恩典,主不把安息日的擔子擺在我們身上。但是有人沒有這知識,他在禮拜天買東西,就以為犯大罪了。他作了之後,良心就不平安。所以罪的問題,有時是良心的問題。人的良心支配人的罪。
保羅在這裏說,有一個軟弱的弟兄,他從前是拜偶像的,他看見你能吃,他想他也能去吃。你吃不要緊,你肚子裏有數,知道偶像無所謂,吃就是了。但他吃不是裏面有數,乃是看見你吃才去吃的。他吃的時候,心裏卻不平安。你是歡喜快樂的吃,但他是膽戰心驚的吃。這一頓吃了之後,他的禱告就不自由了。他的良心告訴他,他剛才又犯罪了,他剛才又像從前那樣離棄神,拜偶像了。他的良心在神面前沉淪下去了。他在神面前覺得虧欠,覺得完了,又犯從前的罪了。
「沉淪」這辭,在原文裏除了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路加福音裏也有。路加福音十三章、十五章、二十一章,都用過,不過用法完全不同。十三章說到彼拉多殺了好些人,把他們的血攙雜在祭物中。主耶穌說,你們不要想這些加利利人比你們更有罪;你們如果不悔改,也要如此沉淪(路十三1-3)。這裏的沉淪是指外面的身體被殺說的,與靈魂沒有關係。主又說,從前有十八個人,因為西羅亞樓倒塌的緣故死了,你們若不悔改,也要與他們一樣沉淪。這也是指着外面的身體被殺說的。
十五章在浪子的故事裏,浪子說,在我父親家裏,口糧有餘,難道我在這裏沉淪麼?這不是指着靈魂的沉淪說的,所以繙中文聖經的人把它繙作餓死。所以這一個辭,不只是指着永死說的,也是指看身體被殺或者餓死說的。當人被殺的時候,說他是沉淪;當人餓死的時候,也說他是沉淪。
二十一章主說,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損壞」在原文裏也是「沉淪」。難道頭髮也會滅亡麼?所以這必定不是指着永死說的。從這三個地方你立刻能領會,保羅在這裏所說的,是指有人作的事情叫軟弱的弟兄良心沉淪,叫他們在聚會裏不敢禱告,以為他們完了。他們想,我又去拜偶像了,我又到廟裏吃祭偶像之物了,我又離棄永生的神了。他們的良心,因別人的緣故敗壞了。
我們把這段聖經從七節起,好好的讀到末了,就能看見保羅為甚麼這樣說。他說:「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請注意,這裏說良心軟弱的人,變作污穢了。「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這絕對是標準,吃也無益,不吃也無損。但是沒有知識的人,在這裏就發生問題了。「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這裏的軟弱不是指着道德上的,或道理上的,乃是指良心上的。如果是道德上的,或道理上的,那這節聖經就完全失去它的意義。它是說良心上的軟弱。「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麼?」良心軟弱的人以為,你既然能吃,我自然也能吃。但是他吃,他的良心就被污穢了。「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所以這裏的沉淪,不是指着得救的人要到永遠的沉淪裏去;這裏的沉淪,是指你的弟兄因為軟弱的緣故,屬靈的光景塌下去說的。
如果哥林多前書八章是說一個弟兄的知識能叫別的弟兄永遠沉淪,那就是說,人得救沉淪可以因着別人的知識;如果是這樣,我有知識,我就可以作一件事,叫你們都下地獄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人沉淪就不是自己定規的,而是別人定規的。我們知道,根本沒有這樣的事。聖經是說,凡信主耶穌的人,就得永生。人在神面前沉淪與否,是看他信不信主耶穌。別人怎能把我弄到地獄裏去呢?這完全是違反聖經的。所以憑着這裏的用法,我們可以說,這裏的沉淪不是指永生、永死的事,而是指良心被破壞,爬不起來說的。
我們再看十二節:「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這裏所說「這樣得罪弟兄們」,就是指着十一節所說叫弟兄們因着你的知識沉淪。十二節的得罪,就是十一節的叫弟兄們沉淪。而十二節說你們這樣因知識叫弟兄沉倫,就是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所以上文所說的沉淪,是指着良心受傷說的,不是指着永生永死的沉淪說的。
十三節進一步告訴我們,甚麼是傷他們的良心:「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你把這三句話擺在一起,就看見甚麼是沉淪。沉淪就是傷了弟兄軟弱的良心,而傷了弟兄軟弱的良心就是叫弟兄跌倒。所以十一、十二、十三節,用了三重的連環,給我們看見甚麼是沉淪。這裏所說的根本不是得救的沉淪,你把它拖來解釋得救的人要沉淪,不大適宜,沒有這麼便當。

{\Section:TopicID=230}雅各書五章二十節的辯正
再看雅各書五章十九、二十節:「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理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有些人從這兩節聖經讀出得救的人會沉淪來。他們說,十九節是說弟兄,二十節就說罪人。十九節說要叫弟兄回轉,二十節就說,叫弟兄回轉就是叫他的靈魂不死。意思就是說,有的弟兄需要回轉,免得靈魂死去。這豈不是明明的說,一個弟兄能失去他的救恩麼?
要明白這兩節聖經,我們在這裏要注意幾點:第一,雅各書五章十九、二十節好像是飛來峰,與上文連不起來,並且沒有下文。無論那一卷聖經都有請安的話,都有祝幅的話,只有雅各書就是這樣結束了。十七節和十八節原是講禱告的事,忽然破空而來這幾句話,這是很特別的事。
第二,雅各書從一章起一直到末了,都是說弟兄姊妹中間應當在行為方面有愛心。因為有愛心,就顯出憐憫,顧念弟兄,看顧弟兄。這是雅各書所給我們看見的。從一章一節起,一直到五章十八節止,都有接續的線,都有一定的目標和題目。只有末了十九節和二十節是半空破壁而來。你能說,從一章一節到五章十八節,都是有組織的,但是你不知道,末了那幾句話是怎麼冒出來的。
第三,從原則上看,雅各書從一章到五章,都是講在行為上怎樣顯明愛。所以十九節和二十節也不外乎這意思的告訴我們說,我們因為愛弟兄的緣故,要作甚麼或者不作甚麼。如果一個罪人一直在迷路上走,你因着愛心將他救來,你這樣作就是救一個人靈魂不死;不只如此,並且還遮蓋許多的罪。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能遮蓋許多罪的是愛。這裏的許多罪,不是指着人在神面前的罪,是指着他在人跟前的罪。你如果救一個罪人從迷路上回來,神說祂不再記念他的罪,祂把他的罪都丟在深海裏。他所有的罪都在寶血之下了。那我們就怎樣?比方說,袁弟兄在沒有作基督徒之先頂壞,他過去的歷史頂糟,是不能看的。我知道他已往的歷史,已往的故事,我能把它都陳列出來。但我拆穿他沒有得救時候的罪,這是與神的旨意相反的。神是將他的罪丟在海裏忘記了。我們得救之後,已往的罪神都不說了。所以我們看見一個弟兄,我們也要把他已往的事都蓋包來;因為神在我們中間,也把我們的罪蓋起來。
二十節是原則,十九節是榜樣。換句話說,二十節是公式,作事的原則,像法律;十九節像案件,是所發生的問題。二十節是說,你如果把人救出來,他就不死,他的罪在神面前就有了遮蓋,在人面前也有了遮蓋。而十九節是給我們看見,在我們中間若有弟兄在神面前失迷真道,或者說在道路上有錯誤,就得有人去叫他回轉。十九節的勸勉是根據二十節的原則。你在教會裏若是看見弟兄有錯誤的真理,你要去挽回;如果叫一個罪人回轉,你能救他靈魂不死,他許多的罪都得着遮蓋,何況叫一個弟兄回轉呢?雅各在這裏說話的意思就是:對罪人怎樣,對弟兄也當怎樣。所以雅各在這裏的教訓,還是說到基督徒對弟兄姊妹應當有愛心,應當挽回他們,並不是說這個弟兄是沉淪的。

{\Section:TopicID=231}希伯來書六章六節的辯正
現在我們來看希伯來書六章一至八節。這一段聖經是最大的難處,差不多所有疑惑得救是永遠的人,都以希伯來六章作為逃城來尋找他們的題目。他們說,一個人已經得救了,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重新懊悔;那不就是說,這個人完了,滅亡了麼?許多人因為不清楚、不明白的緣故,就把這段聖經當作基督徒能滅亡的根據來說。
但是請你們注意,希伯來書六章的題目根本不是得救,根本與得救沒有關係。你如果要明白這段聖經,就必須從五章末了看起。五章末了說,有許多人明明應該吃乾糧了,但地們還是吃奶;這一班信徒按着年齡來說,是應該作師傅了,但他們還是像嬰孩,一直不進步,老是停頓在那裏。為此六章一起頭就告訴我們:「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所以希伯來書六章一節的題目是進步,不是得救。你如果把得救放進去,自然就碰着難處。它的目的是告訴人怎樣進步,並不是教人怎樣作才能得救。這裏第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它的題目是進步到安全的地步,不是倒退到沉淪的地步。
使徒在這裏說,怎樣進步到完全的地步呢?從一節到八節一共分作三段,這三段我可以用三個辭來代表。第一段是說「不必」,第二段是說「不能」,第三段是說「不可」。它從三個立場來告訴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應當進步。第一,你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不必再立根基。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像人築牆的時候所用的基石。人築一堵牆,用不着兩個根基。使徒說,你們一直講根基的事,但是根基已經立了,你們不必再立。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這一切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使徒說,這些作過一次就夠了,不必再作,你們應當進到完全的地步。
第二段需要一個序,在沒有讀四節之先,讓我先說這個序。使徒在寫四節之先,猜想他們會問說,若說不必再立根基,如果犯罪了怎麼辦呢?如果在我們中間有人失敗了,跌倒了,犯罪了,豈不是要再立根基麼?使徒設想他們會發這問題,因此先作答覆。「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你如果手裏有希臘文的聖經,你就看見在這裏原文有一個辭沒有繙出來,這辭就是「一次」。這「一次」,在原文的文法上,不只是指着頭一件事說的,且是連續指下文每一件事說的。所以這裏該說:「論到那些一次已經蒙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的人。」在原文裏這是頂清楚的。一個人曾蒙過光照,嘗過恩典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也嘗過神話語的味道,並且覺悟過來世的權能;來世就是千年國度,他嘗過千年國度的權能。換句話說,他對於神蹟、奇事、醫病、趕鬼,都曾見過、嘗過。這樣的一個人,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這裏的離棄真道,繙得不對。有一個英國人,一生一世讀希臘文,並且專門讀希伯來書,他說,這裏離棄真道的意思就是說,腳往旁邊滑一滑。這裏說,不能重新懊悔,許多人以為是指必定沉淪;這樣的解釋是不可以的。
一個人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話語的滋味,一次嘗過來世的權能,這樣的人如果滑一跤,就不能懊悔了?世界上有沒有跌倒的基督徒再爬起來的事?神的話告訴我們,有;教會的歷史也告訴我們,有。有許多基督徒滑了一跤之後,作了最會奔跑天國道路的人。從彼得起,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跌倒之後,還爬起來。如果說他們爬不起來,那彼得就該第一個爬不起來。他滑得厲害,可以說是躺平了。不只彼得,教會二千年來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他們跌倒了,但是後來卻作了頂好的見證。我可以舉不如多少的證據。如果照着這裏所說的,就應該一個都沒有。如果有一個,就是聖經不對。
在這段話裏,原文還有一個字:Palin,意思等於「再」。在再字下面還有一個字,anakainizo,意思等於「重新」。所以按着原文,應當繙作:如果滑了一跤,就不能叫他們再重新懊悔。使徒在這裏是對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所講的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永遠審判,這一切都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他們如果一次得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今天滑了一跤,就不能再立根基,再重新懊悔。
請你記得,這裏的懊悔是指着第一段的根基說的,不是指着一般的懊悔說的。因為剛才所說基督道理的開端共有六件,第一件就是懊悔死行。我們不能把自己頭腦裏的懊悔來解釋這裏的懊悔,必須看聖經的上下文,憑着使徒的思想來解。使徒說的懊悔,就是上文的懊悔死行。他的意思就是一個人信了神,也受了洗,也明白了甚麼是將來的審判,也明白了復活的真理,也懊悔了死行,那麼,這個人一次懊悔,就不能再懊悔;一次受洗,就不能再受洗;一次相信審判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一次相信復活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這裏的懊悔,就是包括上面的六件事。使徒在這裏不像我重複的說,不能再重新懊悔,不能再重新相信等等。他用一個再字就夠了。如果一次都沒有,就是說「才」,如果已經有過了,才是說「再」。使徒怕我們不懂得「重新」的意思,所以加上一個「再」字。所以六節所說的懊悔,定規是指着一節的懊悔說的。如果一節的懊悔是排在第二,你也許還不清楚。但是它是排在第一,只要說第一個,就知道下面所有的都是一樣的。
所以使徒的意思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如根基一樣:要作基督徒,第一件事就是要懊悔死行,審判自己的罪,然後相信神,受洗,接受按手,相信死人復活,相信永遠的審判等等;這些事都是根基的問題。根基如果一次立好了,就不必再立。當你往上建造的時候,你就是滑了一跤,也不要再立根基。你就是要立的話,也不能再立。比方胡弟兄剛才從文德里的大門口進來,他進了弄堂,從那裏拐彎過來,快走到門口的時候,跌了一跤。那怎麼辦?他的目的是要進來聚會,現在跌了一跤,他不必再從文德里門口走進來。他在那裏跌下去,在那裏爬起來就可以了。使徒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如果滑了一跤,不能再懊悔死行,再相信神,再受洗,再接受按手,再相信死人復活,再相信審判。換句話說,使徒並沒有意思說,人得救之後,還要沉淪;使徒的意思是說,基督徒重生之後,不能三生,最多不過重生。使徒不是說不能懊悔,不能悔改;乃是說如果再要從起頭懊悔,那辦不到。
六節下半說:「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有的人說,跌倒了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甚麼人能把主重釘十字架?主耶穌的工作一次成功了就永遠成功了。主耶穌又不是牛羊,要用就宰。在你這邊不能重新再懊悔,在主耶穌那邊不能重新再釘十字架。你如果需要重新懊悔,就是說主耶穌也得重新釘十字架,那你就是明明的羞辱主。你以為主耶穌釘一次不夠,還得繼續的釘。所以這裏的問題,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問題。
前幾章我們已經看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件事是不能推翻的。在我們當中如果有墮落失敗的基督徒,從前曾經清楚得救,清楚甚麼是神的救恩,如果今天要起來,你不必重新再起頭。只要今天起來就可以了。你不能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最末了一段七節和八節,不只說「不必」、「不能」,使徒更嚴重的說:「不可。」為甚麼不可呢?因為如果重新立根基,就是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如果這樣作,你前面有極大的危險,你要受極大的刑罰。「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一段的解釋,我們要留到以後再仔細的講。總之,讀過希伯來書六章之後,你看見這一章是講進步和不進步的問題,並不是講得救和沉淪的問題。希伯來書六章根本沒有對我們說一個得救的人是會沉淪的。

{\Section:TopicID=232}四件需要分別的事
在這裏我們還要把聖經中的四件事看一看,就是我們前一章所看見必須分開的事。人如果要明白救恩,第一要分別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第二必須分別信徒的管教和永遠的得救。永遠得救是一件事,神對於祂兒女的管教又是一件事。基督徒今生所受的責打,和不信的人永遠的沉淪,是兩件事。基督徒不會永遠沉淪,但是會受責打。有許多經節說到基督徒要受責打,你不能把這些經節挪到救恩上去說。
第三,國度和永生也是大有分別。換句話說,賞賜和恩賜是大有分別的。你得救是一件事,你在千年國裏與主耶穌一同掌權、作王、得榮耀,又是一件事。在聖經裏有許多地方,是指着人要從國度裏挪出來說的。許多人因為不知道國度和永生的分別,賞賜和得救的分別,就把說到國度的經節挪到得救來用,以為從國度裏挪出來,就等於滅亡,這完全是兩件事。基督徒可能失去國度的地位,但基督徒不能失去救恩的地位。基督徒可能失去與主耶穌一同掌權的地位,但是基督徒不能失去神兒女的地位。
第四,聖經裏不只說,基督徒今天要受管教;也不只說,基督徒有的要失去國度;並且說,基督徒在國度裏有的要受專一的刑罰。聖經裏說,許多基督徒今生會受管教,將來會失去賞賜,並且還會有刑罰。基督徒將來會失去賞賜,並且還會有專一的刑罰。但是你不能把將來千年國度裏所要受的刑罰,與永遠的沉淪混在一起。永遠的沉淪是一件事,國度裏的責罰又是一件事。一個基督徒受責打,不是說就永遠滅亡了;救恩是永遠的,責打不過是家庭裏的管教。有的兒女,今生管不好,來生還要管。所以在這裏有四件事是必須分開的:假冒的人、今生的責打、失去國度、來生在千年國中的刑罰,這四件與永生永死都不同。
現在來看第一件──假冒的人。彼得後書二章一節:「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有人說,這一節聖經豈不是說,基督徒還會滅亡麼?這裏所說的人是被主所買的人。它說,他們隨從異端,不承認買他們的主,他們的結局就是速速的滅亡。這一節聖經明明是說,基督徒是會滅亡的。
但是請你注意幾件事。第一,這裏說買他們的主,這一個「買」字,是有講究的。在這裏有沒有意思說,被買的人就是得救的人?如果被買的人是得救的,那我們就得承認說,得救的人還會滅亡。如果這個買字,是有別的意思,那就沒有法子這樣說了。不錯,聖經裏是告訴我們,我們是主重價所買來的,但是我們要看主耶穌十字架買的範圍有多大,祂光是買信徒呢,或者也買世界上所有的人?我們從聖經裏看見,主不只買了信主的人,主也把全世界的人都買下來了。請看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四節:「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把一切所有的都變賣了,要買一個寶貝;但祂買的時候,不只買了寶貝,也買了地。寶貝是一小部分,地是一大塊,寶貝在地裏頭。主耶穌要得着寶貝,所以把地整個買了。祂買地的目的,不是要得着地,乃是要得着寶貝。請你記得,主耶穌買的目的是小的,但是祂的買是大的。祂的目的是要得着寶貝,但是買的範圍是地。所有天國裏面的人就是寶貝,但是主耶穌買的是地。
所以不能說,凡主耶穌買的都是得救的。買的範圍比得救的範圍大得多。主耶穌十字架買的工作和贖罪的工作,與主耶穌代替的工作不一樣。主耶穌的代替,不過是為着所有相信的人。主耶穌為着全世界的人死。這一件事,祂是作得夠大。但不是說,全世界的人都得救了。如果在這裏彼得換一個字,說救他們的主他們不承認,那就不得了。但是我們看見,彼得是說買他們的主他們不承認。所以你看見,這班人根本不是得救的。這一個買字,是個甚寬廣的字,我們不能光憑這個字,就說他們是得救的。
第二,這裏的主字(despotēs)也不是普通的,不應當繙作「主」,應當繙作「主人」。這個主字,不是主耶穌的主,是主人的主,是地上主人的主。這裏沒有生命上的關係。按聖經嚴格的解釋來說,不是主與他們的關係,是主人與他們的關係。所以這班人根本就沒有得救。人若不靠着聖靈,就不能稱耶穌作主(林前十二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人就必得救(羅十13)。他們像猶大一樣,沒有稱耶穌為主。
第三,彼得告訴我們,這班人是假師傅,是假的信徒。彼得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要有假師傅。這裏的假先知,是指着舊約裏的假先知說的。讀聖經的人都知道,舊約裏的假先知沒有一個是得救的。所以我們可以大膽的說,這一班人根本就沒有得救。這一班人隨從他們自己的聰明和思想,私自引進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所以彼得後書二章不是指着得救的人要沉淪說的。
這一類的話,聖經裏還有。它們都是指着掛名的信徒說的,不是指着得救的人要沉淪說的。有人會說,二章末了,豈不是還有幾個字麼?二十節:「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人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二十二節:「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裹去輥;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根據二十節所說的,有人就誤會說,那些話是指得救的人說的,因為在這裏明明說,他們因為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這樣的人總該是得救的了。
但是彼得在這裏的說話是很小心的,二十節說這些人是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並且脫離世上的污穢;二十二節就告訴我們,到底這些人是誰。你如果光看二十節,也許要以為這些人是得救的。但是你讀二十二節,就看見這些人到底是誰。「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輥;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他說,這些人雖然脫離了世上的污穢,雖然在外表上認識了主救主耶穌基督,但他們後來又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要比先前更不好。他說,這些人根本就是狗和豬。
主耶穌沒有說,我給我的狗永生;也沒有說,我叫我的豬永不滅亡。主耶穌是說,我給我的羊永生。祂沒有把狗和羊混在一起。祂不能說,我給豬和狗永生;也不能說,這些羊被世界的污穢纏住了。這兩種人是絕對不能混的。有些人聽了福音,口裏會說耶穌是主,耶穌是救主;你問他主的道理,他能對答如流,你看見他外表上也沒有污穢的罪,但是他根本沒有重生。他從來沒有接受救主,也從來沒有主住在他裏面。他不過是暫時的承認耶穌。他外面的罪,污穢的罪,是除去了一點;但是等到情感一過,他又回去了。這樣的人,結局比先前的光景更不好。這些人根本不是羊,乃是狗和豬。是狗,所以裏面所吐出的又去吃;是豬,所以外面洗乾淨了,又回到污穢裏去輥。不是說基督徒不會犯罪,不是說基督徒不會碰着泥,也不是說基督徒不會到泥裏去輥。基督徒會踫着泥,也會到泥裏去輥,但他的輥是不舒服的輥。如果他輥得舒服的話,那他就是豬了。基督徒吐了也許也會吃進去,但是他會覺得難受,覺得不舒服。這就是豬、狗和羊的分別。你要杷狗和豬的性質分得清楚。在聖經裏,豬和狗根本是指沒有得救的人說的,不是指着已經得救的人說的。如果一個人真是羊,就永不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