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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團體禱告要避免的事情(藍培德講)


禱告中要避免的事情
從這一切的原則,我來到一些實際的要點,包括了禱告的整件事。有些事情我們需要逃避的,好像躲避瘟疫一樣。

橫向的禱告
  所有的禱告都是垂直的。橫向的禱告是一種可怖的瘟疫。這種禱告是在發放資料,為着惹人注意。其實,只要誠誠實實地告訴大家說:「我必須提出來,有一位某某太太,就在葡萄園的轉角處,在多少號三樓的後座。她的丈夫在不久前跌了一跤,跌斷了腿,她的孩子患了白喉,正在醫院,她在極大的需要中。我們可以為她禱告嗎?」但可惜,事情卻往往是這樣:「主啊,我們為着某某太太禱告,她住在離開哈爾福特道(Halford Road)附近的一條路,在那葡萄園多少號三樓的後座。她的丈夫跌斷了腿,孩子患了白喉,正在醫院。」主說:「親愛的,這些我都知道。你實在不需要告訴我。你為甚麼說這些?並不需要甚麼都說出來。」這會破壞禱告,因為你是向着其他人禱告。你不是向着神禱告,而是向別人禱告。從天上的眼光看來你的禱告是毫無價值的,你越早察覺這一點就越好。
我們必須學習艱難的功課。當你去到天上,你說:「我過去有禱告」,這個有甚麼用?假若主說:「你沒有。你用了大部份時間在給人提供資料和說了許多空話,我們在天上看來,你是一個大悶蛋」。你想我們的主會不會稱許一些破壞禱告聚會的人呢?祂從來不作這樣的事!我們的主不是外交家,祂不是政客。祂不會這樣說:「啊,你作得非常、非常好。」祂要說:「你是禱告聚會的破壞者。為甚麼你不學習?為甚麼不讓我在你身上作工?」
橫向的禱告是一種瘟疫,求神使你遠離它,不受其影響。所有的禱告都是直接向着神的,神知道。這就是為甚麼古代的傳道者說:「記得,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參傳五2)他的意思並不是說,不要禱告太多,卻是要記得,神在天上,你在地下,祂曉得一切。
我們的主怎麼說?「不要用許多重複話。不可作冗長的禱告好像外邦人那樣,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祂說:「要記得,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天上的父早已知道了。」(參太六7-8)這並不是說我們就不去求,因為祂教導我們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然而,祂說:「不要整天繞圈子。你們天上的父都知道了,直截了當地說罷。」

講道式的禱告
  講道和聖經大綱式的禱告,是另一種對禱告的破壞者。在整個宇宙中,我們親愛的主比其他人更多成為講道的對象。如果異教徒好像我們的主那樣成為講道的對象,到了現在,應該有一些事情發生了。有時候,你不明白那些人為甚麼不給主機會,前來回答那個請求。
許多時候,有人重複講述山上寶訓或其他一些經文。難處在於禱告聚會很多時候成了受挫敗的傳道人之場所,他們沒有其他地方宣洩,惟有藉着禱告講出來。我們有聖經大綱,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及餘下所有的內容,在某些地方也加上頭韻,就是一切所列的點都是以同一個字母開始的。但願主使我們不受講道式的影響。在主面前把神的話背誦,這是我們需要學習的,但這個跟向神講道或說出聖經大綱並不相同,後者是可怕的。

購物單式的禱告
有一種我們稱為「購物單式」的禱告,或者叫「環遊世界式」的禱告,就是有人帶着一大串事情。他們或許要開口之前有很大的掙扎,但最後,當他一開口,他們就抓着這個機會把所有都說一遍,一直到購物單的末了,事情便完成。或者他們好像我所說的,帶領「環遊世界旅行團」。從這裏開始,走到那裏,再繞一下圈,幾分鐘後又回到原處。

人工化的禱告
另一種我們必須避免的是情緒化及人工化。尼哥信(W.P. Nicholson)曾這樣說:「為甚麼有人向神說話的時候,必須用古怪的聲音呢?」「禱告」這個詞一般都是用作與神說話,也只有這個用法。我們在主面前必須存着恭敬的態度,必須要敬畏主。然而為甚麼我們必須人工化呢?我們向主說話的方式,是我們連作夢也未想過會這樣對着丈夫或妻子說的。為甚麼要用這一種人工方式的禱告來對待主呢?為甚麼我們不可以用彼此交談的方式恭敬地來向主說話呢?

冗長的禱告
也有時候,有些人為一件事情禱告,他們為這個禱告得很久、很冗長,我們必須知道,很多時候是重複的話使我們的禱告這麼長。

慣性的聲響
有時候還會有一些慣性的聲響,例如咕嚕聲。實際上,有些人會慣性地發出咕嚕聲。有時候,有人會說:「哦,主,蘇維埃俄羅斯這麼黑暗,」接着來一下咕嚕聲。有一個弟兄,他有一個想法,認為「哈利路亞」必須從靈裏發出來,從深處而出。在那次難忘的場合裏,他站起來,為着一個男孩叫「艾雲…哈利路亞…史東斯」禱告。跟着,過了一會兒,他為着「蓮娜…哈利路亞…的盲腸」來禱告。最後,他說:「主啊,我們要站住反對那個…哈利路亞…魔鬼。」在這一句中,他是比較靠近真理了。他有一種想法,認為「哈利路亞」一定要從裏頭深處不自覺地發出來,他也果然如此。
慣性的聲響是一種瘟疫。若有人真實地說「哈利路亞」,這是一件很美的事。就如有人大聲說「阿們」或者「主啊,是的」,若真是從聖靈而來,也是很美的事。當眾人異口同聲的「阿們」響起來,是因着我們全都在聖靈裏見證那件事,這是很美的。但慣性的聲響卻要避免。

對着雙手禱告
禱告聲要響亮。不要對着你的雙手或者對着椅子說話。我曾經提過許多次了,但是仍有人這樣作。他們對着兩隻手說話,他們所說的話,你一句也無法聽得見。他們猶如在說方言。(如果他們真是說方言,或許好一點。)那個情況就好像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所說,我們無法說「阿們」,因為我們對他們所說的一句也不明白。如果你有一把柔和的聲音,不要讓這個攔阻你禱告,但如果你有一把與生俱來的柔和聲音,並且沒法改變,那麼不要禱告得太長。要禱告得簡短一點,並且要提高嗓門。不要對着雙手禱告,也不要對着座位禱告。

遲鈍
我相信遲鈍是我們最大的問題,例如,對神的靈之引導和膏油的塗抹並不敏銳。有些時候,我們有些人彷彿是耳聾的,總是要等待有人用勁或者清晰地說話,叫你聽得見,然後你才開口,但那個不一定是出於神的靈。無論怎樣,我們必須學習接受聖靈引導。聖靈會以簡單而清晰的方式來引導我們。
有時候,我們遲鈍到一個地步,我們用一種盲目、機械化的方式來依從所提出來的禱告事項。我們不過跟着整個禱告單從頭到尾說一遍。只要稍有一刻靜默,我們便去到下一點,因為我們沒有在膏油的塗抹當中。我們對神的靈不敏銳。或許主並不想提及那件事情。為甚麼我們必須為着所提出的每一事項去禱告呢?其中的一些事項可以帶回家中禱告。我們需要對神的靈敏銳。




註:以上信息乃摘自《團體禱告的學校》一書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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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禱告常見的問題
團體禱告的原則

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

藍培德弟兄對團體禱告的負擔

團體禱告這件事,懂的人很少,也很少有這方面的教導,彷彿成了一門失落的藝術。例如,難得有屬靈書籍論到團體的禱告。現在有許許多多的書籍論到個人禱告或靈修的禱告,例如:邦茲(E.M. Bounds)的《祈禱出來的能力》、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的《代禱的秘訣》,以及許多其他書籍。可是,我只知道有兩本書是論到團體禱告的,一本是亞瑟.華理斯(Arthur Wallis)的《在聖靈裏禱告》,這本書其實在許多地方也是談及個人方面多於團體方面。有一個美國婦人(我忘記了她的名字)曾經寫過一本很簡明的書,是關於團體禱告的。另外還有一本書,是倪柝聲的信息,就是《教會禱告的職事》。我建議大家把這本書讀一讀,因為這實在是在團體禱告這事上講得很簡明卻很清晰的一本書。這書可以多方面支持我的交通。
另外有一本書,雖然這不是一本實際談論團體禱告的書,但卻說明了我這幾次所要講的許多內容,這書就是理斯.豪威爾(Rees Howells)的傳記《劬勞的祭司──代禱使徒豪威爾》。這實在是一個了不起的故事。這是在一個人及一班神子民身上的說明,他們是在天鵝海(Swansea)以一種很奇特的方式形成的。這正是團體禱告這整件事的一個說明,特別是在代求這一方面。
  有一件叫人難過的事實,就是真正懂得怎樣禱告的團體是屈指可算的。我走遍整個歐洲,也曾到過美國許多次,當然,必定有些團體是我一無所知的。可是,關於團體禱告這門失落的藝術,我想這是一件叫人傷感的證據,據我所知,在耶路撒冷和洛杉磯之間,真正懂得怎樣一同禱告的,只有四個群體。哦,有許許多多的禱告聚會,卻只有非常非常少的群體,真正懂得怎樣一同禱告,並且懂得怎樣一同把事情禱告得透徹。
黑暗的權勢一直在暗中加劇工作,使許多禱告聚會不過就是聚集在一起禱告而已。許多禱告聚會只是附在讀經聚會之後。亞倫.烈柏夫(Alan Redpath)若干年前曾經說過,假若你在同一個晚上有讀經聚會,又有禱告聚會,那麼你所得到的將既不是一個適當的讀經聚會,也不是一個適當的禱告聚會。有時候,禱告聚會只不過佔了當晚最後的十分鐘。在其他時候,在所謂的禱告聚會中,提供了極大量的資訊,到了最後才用大約十至十二分鐘來禱告。我們曾經參加過一些聯合禱告週,每天晚上有四十五至五十分鐘的信息時間,到末了只得十至十五分鐘禱告。再一次,這是仇敵在這個範圍的工作,一個叫人非常非常難過的證據。

註:以上內容引自《團體禱告的學校》一書的第一章,藍培德弟兄(Lance Lambert)說出他對團體禱告的現象之觀察,以及他心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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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日星期一

關乎團體禱告的幾個實際建議(江守道講)

關乎團體禱告的幾個實際建議

江守道 講
邱克倫 譯

徒二42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徒四23-24上 「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裏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的高聲向神說」

   我們發現當地上的教會開始的時候,他們很着重兩件事。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和交通,擘餅、祈禱。使徒的教訓和交通沒有別的,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教訓和交通。有兩件事情最能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表現出來的,就是擘餅和祈禱。因此,我們發現初期教會做這兩件事情,就是擘餅和祈禱。

  當然,他們的祈禱不是個人和私下的祈禱。我們不會獨自擘餅,我們乃是與我們的弟兄姊妹一起擘餅。因此,你發現這裏的祈禱不是指着我們個人和私下的祈禱。這乃是當神的兒女聚集在一起禱告。我們稱這個為教會禱告或團體禱告。

  有一定的基本原則支配着個人的禱告和團體的禱告。當然我們知道我們必須存着負擔來禱告;我們禱告必須從靈而來;我們必須照着聖靈的感動來禱告。這些是支配我們個人禱告和團體禱告的共同原則。

   但個人禱告和團體禱告之間也有一些不同之處。如果是個人或私下的禱告,你只按着你有負擔的事情來禱告。你可以為心中每一種負擔來禱告。你可以為你自己禱告,為你的家人禱告,為你的朋友禱告,為着教會禱告,為着世界禱告。你有多少負擔,你就可以在主面前傾心吐意。因此,只有你自己負責在禱告中卸釋你的負擔。

   但當教會聚集一起禱告,我們都在一起,但儘管如此,我們卻如同一人地禱告。因此你發現聖經裏的句語,若有兩個人在主裏面「同心合意」。因此,同心合意這 件事是非常重要的。意思是當我們聚在一起,我們需要把我們的負擔放在一邊,向教會的負擔敞開我們的心,好叫我們的負擔可以一致。不但我們的負擔是相同的, 我們也一起為着我們的負擔來禱告。這就像一個交響樂,有許多音樂家一起演奏。他們也許彈奏着不同的樂器,但是他們不是互不相干地各自彈奏。他們乃是如同一 人那樣演奏。因此你們發現他們在樂團指揮的指導下,同心合意地演奏。

  當我們這些屬乎主的人聚在一起禱告,無論我們有多少人,我們是如同一個交響樂那樣一起禱告。我們是在聖靈的指揮底下。因此當我們向主敞開我們的心,把個人的負擔放在一邊,學習接受教會的負擔。或許在一次團體禱告開始的時候,負責的弟兄跟我們分享在最近的日子教會在甚麼事上有負擔,然後我們全都學習接受這些負擔,被聖靈引導下來同心合意地禱告。

  從另一個角度說,你不必把所提出來的所有負擔都禱告出來。我參加過許多的禱告聚會,我發現在一些地方,當負擔提出來,我們開始禱告,然後有某個弟兄或姊妹把所提及的負擔都禱告出來,就叫其他弟兄姊妹把同樣的事件重複又重複地禱告。這並不是同心合意。

  個人禱告和團體禱告是有所不同的。在團體禱告中,你學習禱告聖靈似乎特別感動你的那一部份,你就把同一個負擔的其他部份留給在聖靈引導底下別的弟兄姊妹。當我們感覺到那個負擔已經卸下了,我們就可以來到第二件事情。同時,你發現弟兄姊妹只禱告他們所感到有負擔特定的一點。我們一直禱告,等到我們覺得那個負擔已被卸下了。因此你看見你不是自己把所有事情都禱告,你乃是與你的弟兄姊妹一起禱告,並且是同心合意地禱告。

  為了要做到這樣,很重要的是我們應當禱告得短,不要太長。我聽聞有一個地方,當他們聚在一起禱告,有一些負擔提出來了,然後有四位弟兄姊妹,每一個人禱告二十分鐘,他們把所有的事情重複地禱告又禱告。因着這樣,我聽說有幾位弟兄姊妹睡着了。那這並不是團體禱告。團體禱告是每一個人都有負擔,每一個人都有機會卸下那個負擔。因此你的禱告必須短,必須集中。

  你不需要重複所有的形式,如果有一位弟兄做了那個形式,你就不需要再做一次。我們已經在主的同在裏頭,因此你只用禱告最觸動你的那一點,那就夠了。全面的禱告是由所有弟兄姊妹來做,而不是由你獨自來做。由於我們的時間有限,因此,我想這是很明顯的,我們的禱告必須簡短、集中、一矢中的。

  當我們禱告,我們需要與聖靈保守接觸。當一個負擔已完全卸釋,在你裏面你感覺到。然後我們可以按着聖靈的引導來到第二個負擔。

  然後,因着我們一起禱告,所以你禱告的聲音必須夠大,叫人聽得見。在私下的禱告中,你可以默禱,或者你只需微聲禱告。但在團體禱告中,你禱告的聲音必須夠大。當你跪下來禱告,如果你是向着地面禱告,你的聲音會彈到地上,其他的人未必聽得到,尤其是那些年長的。我自己聽覺有問題,甚至戴了助聽器也如此。除非你禱告的聲音夠大,否則我聽不到你禱告。

  許多時候,當我們在教會中禱告的時候,我只聽見少數的禱告。大多數的禱告我都聽不見。如果我聽不見,我就很難參與其中,因為我不知道他們禱告甚麼。因此當我們禱告的時候,我們的聲音應當叫人家聽得到。所以在你禱告時候,最好抬起頭來,提高你的聲音。這並不是因為你靜靜地禱告,神就聽不見,而是因為有弟兄姊妹跟你在一起,他們若聽到你的聲音,就可以與你一同說「阿們」。這就是團體的禱告。

  在一些地方中,我發現當有人禱告的時候,你幾乎甚麼也聽不見。但我聽見一直有人說「阿們」、「阿們」。他們是憑着信而說「阿們」,因為他們甚麼也不能聽見。最好還是你聽見了才說「阿們」。然後你發現我們真正如同一人地禱告。

  我發現另外一樣事情也是有幫助的。在許多地方中,我發現當有人提出禱告的事項,他們詢問各人心中有甚麼禱告的事項。因此你發現其中有那麼多的事項要禱告。不單有關乎整個教會的事情,甚至還有個人的事情。他們嘗試把所有這些事情都禱告。他們發現時間是這樣有限,以致無法真正按着他們所應當的去禱告。因此,最好我們還是集中一些。

這並不是一個規條,但我想這是一個好的方法。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能集中於兩三件事情,我們就可以禱告得透徹。

  因此,這是幾個實際的建議。當然,我們需要接受聖靈的引導。

譯註:
  這篇文章乃江守道弟兄於2010年8月19日應邀在一個教會禱告聚會開始前的簡短分享,原以英文傳講,譯者從錄音謄錄並編輯(見這裏),然後譯成中文,讓更多弟兄姊妹一同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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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

團體禱告的原則(藍培德講)

團體禱告的原則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19-20)
甚麼是團體禱告的原則?團體禱告的原則就是緊密相連(togetherness),或者可以說是相互關連(mutuality)。

同心合意
現在我們看一看「同心合意」這個詞。「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同心合意」這個詞的希臘文是sumphoneo,英文的symphony是從這個字來的。按字面,這個詞真正的意思是「一同發聲」、「一同開聲」、「一同說話」,就是「一同協和」,這個詞主要是用在樂器上。這就是在浪子的故事裏,當大兒子回到家中聽見「作樂的聲音」所用的詞(參路十五25),他聽見了sumphoneo。在那句美妙的話中也看見這個詞:「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見林後六16)那個詞是「相同」(concord)。原初來說,整個思想可以說是關乎樂器的彼此相融、和諧一致。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九節這句經文的普通觀念乃是:我們要同意去同心合意。你們常常是這樣領會:「有沒有人在這事情上跟我同心合意呢?我們要同意去同心合意。」那麼,當大家同意去同心合意,我們的意思是這樣(雖然沒有說出來):我們可以扭轉神的膀臂,要祂作一些祂基本上不願意作的事情。雖然祂並不真正想作那事,但假若你和我同心,我們就可以扭轉祂的膀臂,叫這事從祂得着成就。雖然這個講法很粗野,但那正是對於這節經文很盛行的看法。我們同意去同心合意,那麼神本來並不想作這事,也必須去作。這整個看法是一個謊言。為甚麼?正因這個短短的詞語「因為」。
我曾聽過許許多多關於第一句的信息:「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也曾聽過許多信息是講論第二十節的:「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但我卻從未聽過一篇信息論到主所講的整件事。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那個「因為」說明了第二句是第一句的條件。頭一句整句必須在第二句的亮光下來領會。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很簡單,就是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們主耶穌的名聚會,祂就在其中。因為有祂在他們中間,祂就發表祂的心思、祂的意志和祂的旨意,並且這個是從祂身體上的眾肢體發表出來的,那裏就有同心合意。
這就是為甚麼有些人常常這樣引用這節經文:「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得以同心合意」,因為確實說來,那正是其中的意思,雖然在經文中並不是這樣的用詞,經文乃是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同心合意」。然而,整個意思就是:主藉着祂的聖靈在我們中間,把祂的心思和祂的旨意告知祂身體上的眾肢體。如果我們開始領會這個,我們就抓着某些重點了。

奉主的名
「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們主的名聚會」是甚麼意思?我們主的名是否只是我們結束禱告時的慣用語呢?以「奉耶穌的名」來結束你的禱告這並沒有錯,然而你這樣作是甚麼意思呢?你這樣用主的名,是否視之為一種靈驗的方程式呢?抑或是:「父啊,我們與你的兒子合而為一,我們與祂聯結,祂是頭,我們是身體。在元首的名裏面,我們被招聚在一起。」現在你開始明白一些很奇妙的東西:「凡你們奉我的名所求的,我父必要賜給你們。」這個原則貫穿在神的話語中。他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主的名裏面作的。因此,問題是在於你所處的地位。
同樣地,有人使用「血」這個字。有人說到「血」、「血」、「血」、「血」。他們對此有許多古怪的念頭。「他們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參啟十二11)究竟「羔羊的血」是甚麼意思?就是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這是耶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之一個象徵。
「奉主耶穌的名」是指我們在身體裏頭的另一種表達。你所處的地位在哪裏?你是與主相連的,是祂身體上的一個肢體。祂在我們中間,我們在祂裏面,祂也在我們裏面。當我們看見這個,我們發現很奇妙的事情,發現聖靈帶給我們基督的同在,使我們能在禱告中同心合意。神的靈在帶領、引導、催促、加力。因此,禱告的時間便成為基督身體的彰顯。這成為我們與基督聯合並在基督裏合而為一的彰顯。

要顧及基督的身體,要彼此關連
有時候,我們所發表的禱告完全是個人主義,並沒有顧及基督的身體,沒有跟其他人調和,你幾乎以為他們沒有聽見其他人在之前和之後的禱告。那是一種完全不相關、個人主義的禱告。當我們自己一個人的時候,這並沒有甚麼錯,但是當我們在一起,這樣作就是否認和抵觸了團體禱告的基本原則,就是:「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現在我要說到同心合意。並不是你和我說:「我們現在要同意去同心合意,這裏有多少人會同意?」我們看到有人把手舉起來,便說:「我們要把其餘的人關在外面。然而,我和你要像精英份子,定要叫事情成就。我們要把神逼到牆角,使祂必須作一些事情。」同心合意不是這麼一回事。要是你真的這樣想,這是褻瀆神!真正的同心合意乃是我們奉我們主的名聚集在一起,站在我們在基督裏的地位上,就是在基督裏的一個身體。我們等候祂,求問祂,向祂提出請求,因此主的心思臨到我們中間。不需要很長的禱告,很多時候,當某人禱告,有一些話在你心裏點燃起來。當你聽他們禱告的時候,你知道說:「呀,對,就是如此。」你可無法等到他們停下來。有時候我但願我們可以好像聖經中所說的,就是若有先知在說話,另一人有啟示時,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事實是當我們真正一起禱告,有人在禱告,有一個負擔便臨到我們心裏。有些人禱告得太長,這實在是可怕。因為真正的團體禱告,是聖靈從一個人運行到另一個,再到另一個。所以若有人禱告得太長,聖靈的運行就會停止。從我們口中帶出了同心合意,而所作的事情要定準為事實,最少要憑兩個人的口所說的。為甚麼神需要這個?我不知道。(能夠說我們不知道某些事情,這是好的。)我實在不知道。我所知的乃是神並非不願意救人,神也不是不願意作這事或作那事。也不是我們必須扭轉祂的膀臂,叫祂作一些祂基本上不願意作的事情。不!祂想要作事,一旦我們與祂一致,祂要那件事在最少兩個人的口中發表出來。
若有一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就必須要從兩三個人的口中發表出來。有一種錯誤的概念,以為只要有一個人把某件事情禱告便足夠了,其他人可以不管了。然而這也並不是要每一個人都禱告過才行。我們必須在這裏學功課,就是要留意膏油在甚麼時候運行。有時候,膏油會停在某一件事上,三十個人都會為着同一件事禱告,好像圍繞耶利哥城一樣,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的,直至牆垣倒塌。別的時候,只需要兩三個人開聲,事情便成就,膏油的塗抹就往前去。沒有必要再轉過來為那件事禱告,因為已經成就了。
這正是新約很重要的不同之處。在舊約裏,他們禱告的方式很簡單,每一個人同聲禱告。那是舊約的記號。他們各自都發出自己的禱告,神在天上從所有的禱告中挑選。這些人之間並沒有彼此關連。他們蒙拯救,但卻仍是一班個別的個體。他們的的確確正如你和我一樣蒙了拯救,蒙羔羊的血所救贖,向前遙望十字架。他們已蒙拯救。然而,新約跟舊約很大不同之處,就是神把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我們不再是個別的個體,我們乃是一個身子上的肢體。有些時候,這樣說是很好的:「我們來同聲禱告,把一大堆事情都帶到神的面前,神自己能夠挑選。」我不會僅僅因着我們是英國人而禁止這樣的作法。可是,新約的記號乃是:聖靈在我們裏頭,祂可以使用我們每一個。
  初期的日子,這樣的事叫猶太人大吃一驚,他們無法理解,「這班人在作甚麼?是怎麼一回事?他們行動一致,彷彿有一個無形的指揮在其中。一個人開聲禱告,接着有另一個,然後又另一個,跟着又另一個,然後那地方震動。」這並不是僅僅許多個別單位聚集而成的會眾,而是在基督裏的一個身體,連於元首,在聖靈的指揮和管治底下。
因此,禱告聚會這意念簡單來說,就是把我們心中的事情,用聲音發表出來。我想這是許多人對禱告聚會的最好看法。而我所聽過最糟的想法,是在美國一班牧師中間聽見的:「哦,禱告聚會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樣可宣洩會眾的心理問題,叫服事來得容易一點。」這就是他們對禱告的看法。神聽禱告,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只在於人都把一切事情都屈在心裏,那麼何不讓之宣洩出來?這種看法,很像精神病院裏日常的一個環節:讓一切宣洩出來,各人就會感覺好一點。這是對團體禱告最糟的一種看法。
基本上,這個情況也類似,有許多個別的個體在禱告,卻沒有顧及別人。那麼,在這樣情況底下,我們或可建議一些禱告事項,叫各人回到自己家中獨自禱告,這樣會節省百分之七十五的時間。如果每一個人都要禱告自己的事項,好像旁若無人,為甚麼我們不把禱告事項列出來,這樣只花半個小時,然後叫各人回家,在他們自己房間裏,用十分鐘跪下來安靜禱告?這樣會減少時間的浪費。想一想我們要花多少時間才可以叫事情成就。

要避免環遊世界式的禱告
以下是有些人怎樣參與禱告聚會的情形。當頭一個人禱告,他或許為在美國洛杉磯葛培理(Billy Graham)的福音大會禱告。然後他為着南非的開普敦那裏一個有深切需要的家庭禱告。跟着,他為在澳洲的墨爾砵一個回轉到主面前的弟兄禱告。接着,他去到日本的東京,為當地一個弟兄禱告。跟着又回到倫敦,為着那裏的弟兄姊妹禱告。然後,他為着祖母生了壞疽的腳趾禱告。這就是他的禱告了。
  另一個開聲禱告,他為着在墨爾砵那位回轉到主面前的弟兄禱告,然後為東京的那位弟兄,又回到洛杉磯的葛培理,再去到倫敦,因着公民投票這件事而為着倫敦和英國人熱切禱告。接着,有坐在背後的人禱告。他為着祖母生了壞疽的腳趾禱告,也為着另外五個有病患的人禱告。然後他為着洛杉磯的葛培理禱告,又下到墨爾砵,然後又去為在東京的那位弟兄禱告,就停在東京了。然後其他人插入,為着東京的那位弟兄禱告,跟着跳到北京,為着所有在竹幕後的聖徒禱告。然後去到俄羅斯,為着所有在鐵幕後的聖徒禱告。然後在南斯拉夫結束,熱切地為着那些接了福音單張的人禱告。跟着有人在這裏為着所有在各處受苦的人禱告,特別那些在黑暗天主教國家裏的人。然後,他回到鐵幕;再由鐵幕轉到東京。
在這禱告聚會中,究竟在作甚麼?主可以挑選嗎?開頭,我們在這裏,然後在那裏,跟着在這裏,然後又到那裏。這裏一下,那裏一下;我們向後走,又向前走,前前後後。如果你在家裏這樣禱告,主會說你需要看看醫生。當你在家裏禱告,你跪下來,比方說為着葛培理禱告,就是為他在洛杉磯的福音大會。然後你繼續為墨爾砵的事情禱告,跟着你為在日本的那位弟兄禱告,或許你去到南非的開普敦,最後你為着本地的一些需要禱告。你也不會從葛培理開始,轉到墨爾砵,然後再回到葛培理,去到日本,又回到墨爾砵,轉到開普敦,再回到墨爾砵,返到葛培理,然後轉到鐵幕背後。主會說:「孩子,你的腦筋需要看看醫生。你就是這樣到處跑。」
你作夢也未想過私下會這樣作。我們會想你大概需要休息一下。主會說:「小子,離開一下,休息一會。」我們作夢也未曾想過會這樣作。然而在團體禱告中,這正正是我們的表現。我們環遊了所有地方,但卻原地不動,我們感覺到有一種靈裏的重擔壓下來。刀鋒變鈍了,我們也不知道我們要到哪裏去。

不要只用「我」和「我的」
在許多地方都有這種禱告,其中一個證據就是使用「我」和「我的」這些字眼。當說「我」時,你的意思是指「我」,這個是沒有甚麼問題的。有些人說:「主啊,我們全都覺得很死氣沉沉。」我們無法印證這樣的事情。我不感到死氣沉沉,可是他們卻說:「我們全都覺得死氣沉沉。」我說:「主,不要把我算在裏頭。我並不覺得死氣沉沉。」那個弟兄或是姊妹應該說:「主,我覺得很死沉。求主幫助我。」或者有其他人會接着那個禱告,便說:「主,我們為着我們的弟兄禱告。」我們要坦誠。
然而,當你在團體禱告的時間裏,全都用「我」、「我的」這樣字眼的話,就不好了。我們的主從來沒有這樣教導我們。祂教導我們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見太六9-13)這裏都是用複數的,都是「我們」、「我們的」。這也是我們真正感覺屬於這個身體的表現,這樣我們就可以開始以身體的名義去禱告。並不僅僅是「我」禱告,而是「我們」在禱告。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情。
  明顯地,在那種適當的禱告聚會之中有一種次序、安排、契合與和諧。如果我們的主在其中,藉着聖靈顯明祂的心思,那段時間就必定有目的、結局、安排、和諧與契合。可能是很簡短的,感謝神,但卻有互相的關連,因為這是整段時間的關鍵。或許其中有一些事情出出入入,我們總是不完全的。我們最好只是在適當的時間加入,但無論如何,總體來說,其中有一種安排、目標與和諧。

要附和別人的禱告
在這裏,附和別人的禱告是很重要的。你不必是偉大的聖徒,或者已經事奉神好幾十年,才能分辨到某人在禱告中的膏油塗抹。你聽見一個人禱告,就知道其中有膏油的塗抹。他們禱告的時候,有一種透亮和權柄在那裏。很多時候,我們這樣想:「夠了,我們不必再加上甚麼話了。」然而,必須有人附和,「若是在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同心合意……」。有的時候(我知道這個看來有點不敬),但願在禱告的時間中,有人會說:「主,我附和那個禱告。」這個會比起一千個其他話語更有價值,就是單單聽見一個宣告:「主,我附和這個。這件事已經成就,在這裏有同心合意。」
Amen(阿們)這個字是很有意思的,這字與希伯來文aman出於同一個字根,後者的意思就是「相信」、「有信心」。當你說「阿們」時,你所說的乃是「我相信;主,我對這個有信心。」當然,我們用古老的字去說:「主啊,誠心所願,正是如此。」你的意思是說你對這個有信心。想一想下一次某人在禱告一些事情,神把一個見證放在你心裏,說這個是正確的,你可以說:「阿們。我對這個有信心,我支持這個,我完全贊同這個。」
這正是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十六節裏所說的,那裏說:「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我想在一些聚會中,必定有非常多不明白的人,因為我到過的一些聚會中,從沒有人說「阿們」的。「不明白的人」(unlearned)這個詞,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沒有恩賜的人」,並非指不信主的人。縱使有人還沒有顯明其恩賜,當他聽見一種恩賜在運用時,他仍可以說「阿們」。從上下文來看,這裏的恩賜當然是指先知講道的恩賜。他們可以聽得明白,然後他們可以說:「阿們。正是如此。」

要對準目標
禱告的時間必須好像軍事行動般那樣進行。很多時候,有一種想法在信徒中間好像很盛行,認為只要有一把槍和足夠的彈藥,你開火就是了,把槍瞄準敵人和準確地開槍則是次要的事。人拿起槍,上了所有子彈,然後向着四處發槍,砰!砰!砰!砰!有時候,他們會留下一發或兩發子彈,就去開火。就好像過去在東方,如果你弄出夠大的聲響,那些豺狼便跑掉。你可以打鼓或是大大吵嚷,牠們就跑掉。這種想法是說,魔鬼是這樣傻兮兮的,我們所要作的就是弄一些喧鬧聲響,在不同方向朝天發射幾句聖經的話,在這裏那裏吵嚷一番,有許許多多人奉耶穌的名說一些禱告的話,魔鬼就會很快跑掉。
  事情的真相是,假若我們真正明白我們是在一場戰爭中,並且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那麼我們會明白,我們必須訓練使用武器或者槍械對準目標。不是隨便四處亂射,卻是真正向着目標開火。

註:以上信息乃摘自《團體禱告的學校》一書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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