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關乎「牧師」的問答

問:在校園中,碰到別處聚會的弟兄姊妹,他們問為甚麼我們中間沒有牧師的職位。那麼,我們的立場是怎樣的?聖經有如何的看法?

答:
  這條問題是弟兄姊妹常常碰到的,然而,卻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解釋得清楚。基本上,我們的立場是盼望能盡量按照聖經中的教訓及榜樣去作,但也抱著敞開的態度接受校正,為的是要更合乎主的心意。以下是就著您這問題而作出的簡單回答,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提問,一同在主裏尋求更完滿的答案。

  一般來說,「牧師」乃是基督教制度中治理教會的全職工作人員,肩負牧養教會的責任。多數宗派都是由一位牧師負起整個教會牧養(例如:講道、教導、探訪等)及治理(領導、行政、事務的決策等)的責任,一般稱為「主任牧師」。在許多宗派裏,只有經按立的牧師才可替信徒施浸及主持聖餐(擘餅聚會),或執行其他禮儀。在西方,經按立的牧師,一般有頭銜叫“Reverend”或縮寫為“Rev.”(意思是「可尊敬的」),也有稱作“Pastor”。在華人中間,便稱為某某牧師。這是「牧師」在基督教裏一般的用法。

  若我們查考聖經,在中文和合本裏,只有在以弗所書第四章11節中提及「牧師」這譯法,原文是poimen’,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8次。除了以弗所書那一次之外,其餘的多翻譯作「牧人」或「牧羊的人」,並且大多數都是用在主耶穌身上。所以,「牧師」即是「牧人」。以弗所書四章那裏說,在主耶穌升天以後,將各樣恩賜賞給人,為要使祂的教會得建立。而在四章11節所說的,是指 神賜給教會四種人作恩賜,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這四種人就是: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者和教師,主藉著他們去幫助基督身體的肢體成長,在各方面得裝備,叫各人能發揮其恩賜,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

  在舊約裏, 神對以色列人原先的心意乃是要他們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要所有百姓都成為祭司去服事祂(參出十九:3-6)。然而,因著百姓在西乃山下拜偶像得罪 神,而利未支派有 神忌邪的心,站在 神那一邊(參出卅二:1-29),所以後來 神只揀選了利未支派來事奉(參民三:12,41,45),其他支派都不能事奉 神,甚至在事奉這件事上被稱為外人,不得靠近會幕(參民一:47-51)。並且在利未支派中,只有亞倫家蒙揀選作祭司,在聖所中事奉。所以在以色列人中間,就分開了兩班人,一班是專職事奉 神的,就是利未支派,另一班人是要藉著利未支派才能與 神親近。這樣,在百姓中間,祭司和利未人就成為了 神和百姓的「居間階級」,百姓要經過他們才能到 神面前去。

  到了新約,就不再是這樣了, 神不再滿意於單單只有某些人事奉祂。今天,我們這班屬 神的人是被揀選的族類,並且都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參彼前二:9),每一個 神的兒女都是祭司,都是事奉 神的人。再沒有甚麼「居間階級」,也沒有「聖工人員」與「平信徒」之分,乃是都有祭司的職分。我們都可藉著主耶穌基督這位大祭司,進入至聖所,到 神面前奉獻祂所悅納的靈祭(參彼前二:5;來十:19-20;四:16),再不需要其他中間人了。

  再者,我們不單是有君尊的祭司,更是基督的身體,各人彼此作肢體。聖靈隨己意把各樣恩賜分給各人,各人就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為要造就教會(參林前十二章;彼前四:10)。而在各樣恩賜中,有些肢體特別在勸勉人和安慰人的服事上被 神使用,叫軟弱的肢體得扶持,與肢體一同面對各種屬靈上或生活上的難處。這種恩賜可叫作牧養的恩賜,好像牧人一樣關心羊的需要,並且引導他們,也用 神的話餵養他們(也因著這個原因,牧養和教導的恩賜必須一同發揮才得到理想的果效),也為他們守望。在教會中作長老的或作帶領的弟兄們,就特別肩負牧養 神的群羊的責任(參徒二十:28;彼前五:1-4;提前三:1-5;多一:5-9)。在我們中間,的確有牧養恩賜的肢體,有的是站在帶領的位置,也有的在暗中作了肢體的牧者,他們很留意肢體的需要,並提供實際的幫助。肢體得著這些「牧者」的服事而剛強起來,在主裏漸漸成熟,也就能發揮所得的恩賜服事其他肢體,這樣,基督的身體就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參弗四:16)。所以,就是在團契中,有些小組組長也可說是「小組牧人」。

  因著聖經所說,我們每一個都是祭司,並且是在基督身體內互為肢體的,我們願意持定基督作為元首,所以我們中間並沒有設立某一個人特別作最後決策的,也沒有人是特別被設立去主持某些聚會的,我們是以肢體彼此交通、尋求的原則去定規事情,也一同在身體中彼此配搭,各人盡肢體的功用,肩負 神家裏的責任。並且,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就是作負責弟兄的也應當是多位,而非由一位全權決定,也是因著身體彼此配搭、彼此順服的原則。所以,在我們中間的確沒有制度的牧師,但卻不能說沒有恩賜上的牧師,他們有牧養的恩賜。

  然而,我們必須留心,雖然我們願意盡量按照聖經的原則,沒有「聖工人員」和「平信徒」之區分,但如果我們常以某些崗位上的安排來稱呼肢體,例如在團契中稱某弟兄為某導師,而對其他弟兄則稱為某弟兄,那麼,雖然我們沒有制度上的區分,但我們的心思、態度上卻仍然脫離不了舊約的框框,還沒有進入那更美之約的精意裏。並且,主在地上也曾提醒門徒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並且也說:「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參太二十三:8-10)因此,或許我們在服事上被安排在「導師」或「教師」的崗位,我們仍只接受「弟兄」的稱呼,這個乃是 神家中最甘甜、最尊貴的關係和稱呼 ,因為我們不單彼此為弟兄,更是主的弟兄(參約二十:17-18;羅八:29 ),祂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參來二:11)。受造之物能被造物的主稱為弟兄,這是何等的抬舉!我們能彼此以弟兄相稱,也是基於主的抬舉,所以,我們當寶貴這個關係和稱呼。

  那麼,碰到別處聚會的弟兄姊妹詢問時,該怎樣回答他們呢?當以敞開坦誠的態度,按照我們對聖經原則的看法跟他們交通,但不要為此爭辯,也不要批評或輕蔑別人的制度,論斷他人的不是,因為這並不是救恩基礎的七個「一」(參弗四:4-6),我們需要用和平彼此聯絡,並且他們若然也真是從 神所生的,便就是 神家裏的人,是親愛的弟兄姊妹,是基督身體裏的肢體。我們需要彼此多有交通,「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並在對 神兒子的認識上,同歸於一,直等到長大成人,直等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另譯)

 註:以上問答內容曾刊載於1996年6月出版的刊物《配搭事奉》(現已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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