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來十19-22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着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這一段聖經,前面是說到主所為我們作成功的,從「就當」二字以下,才說到我們所應當作的。因為我們已經有了這麼多,所以就當存着誠實的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這裏有一件特別的事,需要我們注意。我們要知道,新約和舊約有很大的不同。新約是人從已經得着的地位,一步一步的往前;而舊約卻是人要一步一步的往前,為要得着那個地位。換一句話說,在舊約的時候,人在神面前絲毫沒有地位。就像學生投考學校,不知道考得上考不上一樣,他們在神面前,也沒有一個人有把握,每一個人都是在試驗之中。所以他們都要盡力敬拜神,盡力討神喜悅,盼望將來有一天在神面前能得着地位,得着永生。
但新約是倒過來的。如果有人知道新約和舊約是倒過來的,就有福了!新約與舊約全然不同。舊約要人盡力親近神,去得着一個地位;新約卻是先給人地位,並且那地位是永不改變的。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是在基督裏已經有了地位,有了永生,然後來親近神。舊約是盡力親近神,才能得着地位;新約是已經有了地位,所以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弟兄姊妹們,今天我要說一件事,就是我們要站在神所賜的地位上。前些日子,有許多人得救。請記得,每一個人得救以後,頭一步的工夫就是要認定自己所站的地位是甚麼。今天我告訴你們,神的話說,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是已經有了地位,也就是說,已經成了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才親近主。我們現今所有的工作都是因為先有了地位。我們不是要怎樣去努力作好,然後才能得救。凡存着這種觀念的人,都不認識神,也不認識神的話。
我要講一點故事。有一次我在一個地方傳福音,約有六七天的光景。後來我問聽眾說,你們信耶穌麼?有許多人很勇敢的說:「我信」。我再問說,你們信了得着甚麼沒有?就有許多人不能回答。後來我就說,誰知道自己是得救的,這樣的人請舉手。當時約有六百人聚會,那知只有三個人舉手。這三個還不是他們中間的人,是我在別的地方講道,他們聽信得救了,我帶他們去赴會的。信主的有六百人,得救的還沒有三個人,這真是希奇。
一九二四那年,我到漳州聚會十幾日,我也問同樣的問題。我問他們信耶穌作救主麼?一千多的手都舉起來說,信。再問說,你們信了,知道自己有永生,不會沉淪,一次相信就永遠得救麼?頂希奇!剛才有一千多人舉手,現在臺下一個都沒有。只有臺上替我繙譯的一個人舉手。我對他們說,主說,凡信的人有永生,你們信了,怎麼不知道自己有永生呢?
還有一次,在一個地方有一千幾百人聚會。我問他們信主麼?就有一千多隻手同時舉起。再問他們得救了麼?也只有十二三個人舉手。試問前後的數目何以有這樣的不同?信的有一千多人,得救的只有十幾個人。難道基督是靠不住的麼?比方:有一個醫生掛牌說,病人給他一醫,都會好。你問他說,你看過多少病人?他說,看過一千多。再問,有幾個醫好了?他說一千個總有十二三個會醫好的。你必定說這醫生靠不住。看的雖多,好的不多。信的人有一千多,得救的只有十二三個。那就是說主耶穌是何等靠不住。
又有一次,我在潮汕一個縣鎮聚會,竟然有許多長老、牧師、執事、和教導別人的,也不明白這件事。他們傳道救別人,卻還不明白,不知道自己的地位。他們不知道人信了主就有永生,就不會沉淪。他們對這件事沒有半點把握!
不只在公眾的地方,就是私下和人談論,我也遇見不少這樣的人。有一回,一個婦人和我談論這件事。我問她信主麼?她是個沒有知識、不善言語的人;她就述說她祖父母、父母都信主,她自己也信。說着,就把十誡都背出來,好像她的宗教知識很多。後來我對她說,我們信的人沒有禁忌,試問你如果此刻離世,你知道得救了麼?她說:「這倒不敢講。我現在就是盡力作好,盡力事奉主,到那天,主若開恩可憐我,叫我上天堂,那就好哪;祂若不肯開恩救我,我就不能得救。」後來我對她講了不少的時候,她才明白。不然,她總是說,我盡力作好、犧牲、刻苦,盼望能得救。
又有一次,我對一個有知識的青年神學生談話,他對於這一點得救的事也是不明白。他說:「我現在盡力工作、行善,將來神若看我配上天堂,我就得救。如果我今天就說我得救了,那不是太誇口、太驕傲了麼?」我也花了不少的工夫,才帶他認識這個得救的地位。
哦,我在許多公眾或私人的談聚中,都碰見不少信徒不敢說自己是得救的。這樣的人,不肯信聖經是神的話,神怎樣說,事情就是怎樣;神說了永不改變,必定成就。許多人想,我應當盡力作工,盡力行善,盼望將來神救我。但是盼望並不是信。請記得:聖經每一次題起信,都是為着過去已成的,不是為着將來的。所以,所有盼望得救的人,對於主所成就的救恩,信心都有問題。你盼望神的應許,盼望神的恩賜,卻不肯信祂,這不是神所喜歡的。
現在我們要來查考一件事,就是信徒能否知道自己有永生?能否知道自己已經得救?對這件事,我不願意自己說甚麼,也不要你們說甚麼,我要請這本書──聖經──來說。我們現在讀幾處聖經,看我們能否知道自己有永生。
第一處請看約壹五章十三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末一句話,要抓得頂牢。這裏是說要叫你們盼望麼?不,這裏是說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寫信給怎樣的人?寫給信神兒子之名的人。神兒子是誰?就是基督。他寫給信耶穌基督的人,說甚麼呢?要叫他們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的人有沒有永生呢?聖經說,我們可以知道這事。約翰寫那麼多的話,目的就是要叫信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
再看行傳十三章三十八、三十九節:「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原文)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頭一句話說甚麼呢?是說你們當盼望麼?是說你們當信麼?不,不是說盼望,也不是說信,乃是說,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我們能否知道自己是得稱義、蒙赦罪的呢?保羅說,我們可以知道。他並且說,我們應當曉得我們是得稱義、蒙赦罪的人。信的人應當曉得這事,不需要別人來告訴你。
再看林後五章一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節聖經說的,還不像使徒行傳所說你們應當曉得,乃像是命令的話。這裏頂清楚的說,我們原知道。這話好像是說,人不必說,我也不必花工夫費力氣,早就知道領會這件事了。原知道甚麼事呢?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就是身體)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復活的身體。)保羅知道得頂清楚,我們在地上的身體若死了,必得復活永存的身體到天上去。換句話說,那就是得救了。這裏說得頂清楚,沒有一點不明白。保羅說這話頂小心,不然人要誤會說,保羅頂會作工,祂是使徒,他死了,當然必定到天上去。像我這樣不熱心、不愛主的人,若是死了,恐怕不會得到復活的身體。但是保羅說話頂小心。他不是說,我知道我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不,保羅是說我們,不只我,不只你,乃是所有信主的人,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這裏給我們看見說,信的人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得救的。
底下六、八節又接着說:「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保羅沒有疑惑,他知道離開身體要到何處去;他知道他不是到永遠可怕的地方去;他乃是永遠和主同住。所以他能坦然無懼,對於死一點都不害怕。這也給我們看見,得救這件事,不要等到將來,是現今就能知道的。
再看提後一章十二節:「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在這裏何以又說這句話:「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保羅信主的時候是將甚麼交付主呢?祂是把將來永生得救的事交付主。保羅深信主能保全他所交付的,直到那日。保羅知道頂清楚,懂得頂明白,他所交託主的所有問題,到那天都得保全,不至失落。
我們所讀的這幾處聖經,都見證說,我們在地上的時候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有永生,是否得救。無論是誰在今天都該知道他自己是否是得救的。朋友,請不要推辭說,我將來在神面前受審判後,才知道我是上天堂或是下地獄。讓我再說,今天我們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是得救上天堂的人。
那麼,現在我和你們題起幾件事。我們如何能知道自己有永生,是得救的呢?我們先要知道如何才能得永生。如果你知道得稱義、得赦罪的那條路,你就知道你已經經過那條路了沒有。如果已經經過,那就有永生;如果還未經過,就沒有永生。所以我現在把如何得永生的路說一說。有許多人知道如何能得永生,你也許聽過人告訴你這事,但我現在還要再說一次。
新約裏最少有一百五十次一直的說,信的人有永生,有生命,不被定罪,乃是得救的。就如我們頂熟的約翰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甚麼呢?告訴我們神愛世人。如何愛法?愛到那裏為止?愛到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現在已經將祂的愛子賜給世人,耶穌已經為罪人死,成全了救贖的工作。然後怎樣呢?底下就說,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節聖經有三個大點,說出一件大事實,一個大條件,和一個大結局。大事實是神差耶穌降世,為人贖罪,作世人的救主。一個大條件是人人應當作的,就是相信。一個大結局是太好的,是人所想不到的,就是信的人不至滅亡,反有永生。大事實是神愛世人,愛到甚麼地步呢?愛到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來救一切的罪人。這是大事實。世上沒有比這更大、更真實的事了。現在有個大條件、大要求,擺在每個人面前,要每個人去作。甚麼條件呢?就是要每個人都信神所作的這個事實。每個人都必須信神所作成的。這是惟一的條件,是每一個人都當履行的。大事實是神作的,大條件是人行的。那麼大結局是甚麼呢?就是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這就是得救了。你想,主既說了,人信祂,就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難道人信了,還會滅亡沉淪麼?就是神不公義,也不會不公義到這地步。何況神是公義的神!所以信的人必定有永生,不至滅亡。神這樣說,就必這樣成就。
從前有一個醫生,他在主裏面是個很好的信徒。他替人醫病,一有機會就對人傳福音。一次他給一個寡婦看病。後來和她談話,問她是否信徒。她說:「是,我真信耶穌,接受祂作救主。」醫生又問她說:「你真信,也接受耶穌為救主,那麼,你有永生沒有?如果你這次病不會好,死了,你是上天堂,或是下地獄呢?」她說:「先生,這我不敢講。我作基督徒幾十年,只知盡力作好,神若看我可以得救上天堂,那就好;不然不能得救,也沒有辦法。」醫生說:「且慢,我問你,你既然作基督徒很久了,總有幾處聖經節是背得頂熟的罷?」她說:「自然有許多聖經節我會背。我最熟的就是約翰三章十六節。從我進幼稚園的時候,老師就教我背,到現在這節聖經我已經背五六十年了。」她就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醫生說:「你背得真好,但是你現在有永生麼?」她說:「先生,我剛才不是對你說過了麼?我現在是盡力作好,也許將來神說我好,可以有永生,到那時我才知道有永生。像你這樣好的基督徒才敢說有永生,我卻不敢說。」醫生靜靜的說:「某師母,你把約翰三章十六節背錯了。」她說:「不會錯。這節聖經我背了五六十年了,還會錯麼?」醫生說:「請你再背。」她又照樣背下去。背完,對醫生說:「哪裏有錯呢?」醫生又問她說:「你現在有永生麼?」她很着急的回答說:「我告訴你兩三次了,我不敢說有。我惟有盡力作好,盼望到那天神說,我可以得永生。現在在地上,我不敢說有。」醫生又靜靜的說:「你約翰三章十六節還是背錯了。」她說:「我剛才背給你聽,沒有一點兒錯,你又說我錯了,你不要拿我來開心。我背了五六十年難道還會記錯麼?是你自己記錯了。」她就起來找一本聖經,把約翰三章十六節擺在醫生面前說:「我再背,你一字一字的對看,錯不錯。」背過了,說:「先生,對不對?是誰錯呢?」醫生說:「別急,我且問你有永生麼?」她很生氣的說:「你說我約翰三章十六節背錯了,怎麼又問我這件事?我不是三四次告訴你說,我不敢說,惟有盼望將來神說我有,就好了麼?」醫生又說:「你約翰三章十六節又背錯了。」她說:「我不背了,請你背給我聽。」醫生說:「好。」他就把約翰三章十六節也背了一遍。婦人說:「你背的和我背的那裏有兩樣?你對對看,你和我背的一字都不差。」他說:「不一樣。現在我背你的約翰三章十六節給你聽。」他就背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還要盡力作好事,到死後神審判他說,你可以有永生,因你是我所喜歡的人,所以就可以有永生,不至滅亡。我的約翰三章十六節,卻是說:『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那婦人聽了這話才領悟過來了。她以前都是想約翰三章十六節是兩句話。頭一句話到了「信祂的人」就完了,中間隨便可以加上甚麼話,而後才到下一句,「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現在她才知道,約翰三章十六節只有一句話。信主的有永生,不滅亡。
哦,弟兄姊妹們,請你們記得:信的人有永生。神不說謊,神說了,就算數。你何時信,何時就有永生。前幾十年有個佈道家名叫戚布門,他佈道救了很多的人,很有名聲,他現在已在主裏睡了。何以我要題他呢?因為他得救的故事,與今天所說的有關係。他是個博士,學問很高。有一次他去聽慕迪先生講道。慕迪先生是個勞工出身,沒有多少學問的人。後來他和慕迪談話,慕迪先生問他說:「你是基督徒麼?」戚先生說:「我有時頂好,有時頂不好。我熱心的時候,可算是頂熱心的;到冷淡的時候,也沒有比我再冷淡的。當我熱心的時候,我敢說我是個基督徒;但到我冷淡的時候,我就不敢說我是個基督徒了。」慕迪先生不說話,只請他念約翰五章二十四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讀完,就問他說,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呢?他雖是博士,卻與那個五六十歲的寡婦一般,回答說:「我對你說了,我熱心作好時,是個基督徒;作得不好,冷淡時,就不是個基督徒。」慕迪說:「那麼這節聖經怎樣說?聽主的福音,又信差祂來的,就是信天父的,有甚麼?聖經豈不是說這種人有永生,是已經出死人生了麼?戚先生,你是信主的,那麼你就是得救的基督徒。」他遲疑着想了一會兒說:「我還是不敢說我自己是個基督徒。我是多麼的不好!幾十次熱心,又幾十次冷淡跌倒了下去。」慕迪手拿着聖經,說:「戚布門博士,你知道你這樣疑惑,是疑惑誰的話麼?」戚先生這才知道他是疑惑神的話。戚先生後來在講臺上見證說,他從那時候才知道自己有永生。
人信了主,又說自己沒有永生,這並不是謙卑,乃是不信。這是疑惑神的話,疑惑神那公義永不改變的品性。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有永生,不被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在他信的那天,就重生有新生命了。這是福音!我把這事擺在各位面前,使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再看約翰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如果全部聖經都沒有了,只剩這一句,也夠解決得救的問題。信不是盼望,不必等到將來,也不必作甚麼。聖經是說,信的人有永生。神說的話,是不會改變的。
我再說一個簡單的故事。前幾十年有一個頂出名的主的僕人。他是個醫生,研究醫學頂深,信心也很好。他每次工作的時候,都勸人信主。有一回他到一個別人的醫院裏,看見一個青年女子臥病在床上,眼看生命就要結束。他是個年紀很大的人,就跑過去問她說:「你快樂麼?」她說:「不,我一點快樂都沒有。」他說:「為甚麼沒有快樂呢?你信了耶穌麼?」她說:「是的,我真信耶穌為救主,我把一切的罪都交了給祂。」他又問:「那麼你有沒有永生?是否是得救的呢?」她說:「我就是這個問題不能解決。醫生說我熱度很高,我在世的日子不久了。我現在還不知道,我見神的時候,神如何待我這個人;所以,我頂苦,我不快樂。人若一生一世作好、犧牲、盡力作工、救人、有特別的功勞,這樣的人或者有永生,但是我在世的日子不多,又沒有作多大救人的工夫,我怎樣能得救呢?」那個醫生就對她說:「得救是藉着主的血,和祂所成功的救贖,我們無力可以自救。」因此就請她看約翰六章四十七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那個醫生就說:「主的話從來沒有假的,祂又實實在在的說,那更必定是真的了。這裏祂說,信的人有甚麼呢?」那女子說:「有永生。」又問她說:「妳既是信了,那麼妳有永生麼?」女子停了很久才回答一句話說:「聖經說我有永生,但我說我沒有永生。」他說:「是妳說的靠得住呢,還是聖經說的靠得住呢?」末後,她滿臉流淚說:「我信我有永生了。」此後她立即變成喜樂的人。不久,她離世去見那賜給她永生的主了。
哦,朋友們,我把這件事擺在你們面前。主耶穌被釘死十字架,為要拯救罪人。祂流出寶血來就為洗淨我們的罪孽,所以信祂的人都能免沉淪得永生。你一切的問題在這裏都可解決。今天我只問你信耶穌麼?所有信的人都有永生。
我在南洋遇見一位姊妹,問她信主麼?她說:「我信耶穌能救我。」再問,你得救了麼?她說:「我有時得救,有時不得救。當我讀經讀得頂好的時候,我想這時候我若死了該多好呢,因為我信那時我必得救。當我過不久和母親生氣,和弟弟爭吵,我覺得犯了罪,我就想這個時候千萬不要死,若這時死了,我必定沉淪。因此我一天到晚,總在好和不好、得救和不得救的中間翻來覆去。」我對她說:「姊妹,你真是全世界頂有本事的一個人,你一天當中能從天堂到地獄,地獄到天堂,反覆幾十次,你真有本事,有誰能像你這般本事呢?」她說:「難道我信了,就是得救的人麼?」我說:「聖經上神怎樣說呢?神說信的人有永生,這話誰也不能改變,就是神也無法更改。你如果不信這話,你就是不信聖經是神的話了。」
人若不明白如何可以得救,他就不能知道自己是否是得救的。要得救的人,先要知道得救的條件和根據是甚麼。你若不明瞭得救的根據是甚麼,就不能知道自己是否得救。有一天我在廈門和一個當地的大商賈談論得救的問題。我們從晚上九點談至十一點半還不能解決,他總不敢說自己有永生。他說:「前三個月有人來這裏傳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那時候我信了,我也把罪惡都擺在一邊,所以我就想自己是得救的。那知不到一個月,不但信心跑掉了,並且又去大犯罪,那不是又不得救了麼?現在恰好你先生到這裏來,我聽了你講道又復興起來。但我怕你去後,再過一、二個月,我又冷淡跌倒,又和先前一樣不得救。所以,我不能說我是得救的。」我把許多聖經節給他看,對他說:「神的話不會錯,你只要信牠就是。」但他仍是不清楚。末後,我起立告辭說:「先生,我要告辭了,因為明天還有聚會,又要會見客人,所以不能再談了。不過,讓我對你說末了的話:到底你得救是靠自己呢,還是靠主耶穌呢?」說後我就走了。我沒走兩步,他又叫我回來。我問,有甚麼事?他說:「起先你和我談了三四點鐘的話,我總不清楚。但是現在我清楚了,人得救不是靠自己已往的作好,也不是靠將來的行善,是靠相信耶穌為他死,為他擔罪。人無論有多少的罪,都已經歸到祂身上了,所以只要信祂就可以得救。我得救並不是靠自己,不是自己能救自己,是主耶穌能救我。那麼,我何以還說不得救呢?」末了,他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我和他是何等的歡喜!剛才引聖經談了幾點鐘都沒有用,末了只說了一句話,他卻明白了。
許多信的人不肯說自己是得救,都是因為他不明白得救的根據是甚麼。都是以為說,信主以前的不好都歸到耶穌身上,信主以後再不好就要沉淪。這樣是恢復到舊約的地位!新約是先給你地位,因信,把新生命充滿你,後來才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人不是藉着作好來到神面前,乃是先有了地位才來到神面前。這一個地位到永遠也不會失去。現今常常有人沒有救恩的喜樂,這就是因為他要藉自己的好來保全今後的得救。得救不是藉着一生勞苦作好,這個一點也不能幫助你得救。如果你問一個真得救的人是怎樣得救的,他必定回答說:「是耶穌救我,我自己沒有一點能力救自己。全是主給我的。」惟有這樣的人才會常常喜樂。
我們知道,當日與主同釘的那個強盜,因他接受主,他在十字架上馬上就得救了,他的得救完全是靠着耶穌的代死。設想他當日假使不立時死了,他能再活五十年,並且像保羅一般能作頂好的工夫,像彼得一般能站立穩固,又像約翰一般有極大的愛心,甚至保羅、彼得、約翰,三個人的好處都匯合在他身上,請問這些對於他得救到樂園去,會有半點的幫助麼?能使他更配得救麼?不。他縱使能活着不作強盜,並且行善救人,像使徒那般的好,這些仍然不能算是他得救的根據。惟一的根據是在乎主耶穌,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所以信的人敢說自己是得救的。人就是因為已經得救了,故此行事為人應當像主一樣良善、聖潔。
比方現在有一個人落到水裏去,岸上的人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救上來,給他行人工呼吸,將衣服給他換,使他烤火取暖,又給他吃,他因而得活。人若問他:「你現在在那裏?是在地上麼?」他說:「我雖然不在水裏,但也好像在水中一樣。若是說我現在在地上,未免太驕傲,我不過盼望是在地上就是了!」你想這樣的人是真謙卑麼?這不是謙卑。基督救了信的人,人還說:「我不敢說是得救的,還好像在地獄一般」,這人真太不近人情了!
一個人真信耶穌為救主,真信主將他一切的罪都擔當了,他若還說不是得救的,他並不是謙卑,乃是不感激主的大恩!不承認主救贖的大功!這是表明說,主不能完全救他。有這種思想的基督徒,永不會讚美神!這樣人的口,從來不能發出感恩歌頌的聲音!他不知道自己要到何處去,難怪他不能讚美,不能將榮耀歸給神。不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要到地獄去的人,自然不能讚美神。可惜,許多的基督徒,口裏應當有的頌讚都沒有了!惟有知道自己得救的人,才能稱讚感謝主!在陰間裏有誰讚美神呢?地獄裏充滿了咒詛的聲音!那裏永不會有稱讚的話。你現在不讚美神,要到甚麼時候才讚美呢?
有的人說:「你說,人信了就有永生,得救了,不會再沉淪,這話有危險。因為人既然知道自己總是得救的,他就放膽,無論甚麼事都去作,不知謹慎,也無懼怕的心了。」說這話的人並不知神的救法與恩典。請你知道,經上所說的得救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主在十架上被釘死了,神說,信的人一切的罪都落在十字架上,罪完全得赦免,就不再下地獄,並且是稱義,完全得救,這是客觀的。同時在主的救恩裏,也有主觀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從前那個喜歡罪、污穢、不潔的生命,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同時神還把祂的生命──新生命──賜給我們。這是主觀的得救。主不只使我們有客觀的得救,並且祂自己還重生我們。我們不只蒙赦罪,還蒙重生。神把新生命,新靈放在我們裏面。每個信徒都有聖靈住在他裏面。所以能知道甚麼是好的,甚麼是應當行的,甚麼是對的。祂的生活是良善喜樂的。斷乎沒有人罪得了赦免,有了神的生命,還會感覺聖潔生活是苦的,是不好的。從前他不敢明明作惡,因為怕名聲臭,不好聽;現在不再作惡,是因為知道這是罪,知道罪的本身和性質是臭的、污穢的。現在看罪是可厭惡的東西。並且有聖靈住在心裏,使人不敢作惡。
如果有人信主,還是一直犯罪,沒有絲毫恨罪的心,這表明他還沒有重生。沒有重生的人,沒有生命,是不得救的。神把客觀的得救賜給我們,神也把主觀的得救賜給我們。若有人自己以為有新生命,是重生的,卻一味的犯罪,這人的信心是假的,他還沒有重生。神的生命使你不能犯罪。所以信的人可以不必犯罪。請抓牢這話,信的人不只有客觀的得救,還有主觀不犯罪的生命。
沒有一個旅行的人,把他暫住的客棧修飾得頂美麗,預備得頂完全,住了幾天幾月就撇下,又去別的地方的。人都是把久住的家修飾裝置得美麗、安適,沒有把客寓弄得頂好,因為他不能久居在那裏。從前我有個同學,衣服穿得頂不清楚,頭髮很長,臉也不洗,全身都不乾淨,鞋也不穿好,人都說他不近人情,同他走路的人都厭惡他。兩年後,我在路上碰見他,見他臉刮得頂光,身上穿着很像樣的西裝,頭髮也梳得很亮。我幾乎不認得他。我想這是某同學麼?我和他同學七年,知道他是個頂襤褸、不修邊幅的人。後來他和我談話,問我外國的生活如何,外國的禮貌是如何,我覺得頂希奇,他本是頂隨便的人,何以現在也學起外國禮貌來呢?我忍不住,就跑去問他的叔父,到底是甚麼緣故。原來他不久要到外國留學去。所以服裝好起來了,禮貌也學起來了。一個人到外國去讀書,不過兩三年的工夫,又不是永久住在那裏,就改穿西裝,說話也帶些腔調,對人也留心禮貌,並且查問外國的生活。他不過去求學幾年,還預備得這般好,我們信徒將來要永遠住在光明、美好、榮耀的天家,豈不更要預備學習天上的生活和禮貌麼?有沒有人快要到外國去,他還特意作長袍馬褂來穿,想到以後到了外國就不穿這些衣服了,所以現在索性穿個痛快?不必說,人都知道沒有這件事。
每一個信的人知道自己得救了,曉得不久要回天家去見天父,他還會想到了天上沒有犯罪的機會,所以現在在地上就多犯些罪,多嘗些罪的味道,多受罪的捆綁,多吃罪的苦,你想有這道理沒有?絕對沒有的。讓我們知道,我們都要回到天家,到那座美好的城去住。所以我既然得救了,就當捨棄罪中之樂,和屬肉體私慾的事,別讓這些擺在我們前面,阻擾我們。但願我們知道我們是得救的,是有了神生命的人,所以我們應當將神的生命表彰出來,顯明我們是得救的人,在人前作見證,多救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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