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8日星期一

書籍介紹:Pagan Christianity(增訂版)

  左邊封面的版本是Pagan Christianity的增訂版,副題改為Exploring the roots of our church practices,並加上了George Barna為作者,於2008年由另一個出版社出版。

George Barna是美國有名的信仰資料統計專家,廣泛為西方國家的基督徒認識。他統計了美國基督徒的情況,發現越來越多基督徒從組織化和架構化的教會轉到家中聚會。後來,連他自己也轉到家中聚會,過一種更合乎神心意的教會生活。2005年他出版了一本書叫Revolution,正是探討教會的模式。

及後,有人把Frank Viola 於2002年出版的那本Pagan Christianity給他看,他就覺得這本書正是他要尋找的。並且,他主動聯絡Frank Viola,想與他合作。他把一些最新的統計資料加入書中,再由另一個出版社出版。

由於發行網較闊,George Barna在基督教圈子較多為人認識,所以這本增訂版一出,就引起廣泛的注意。有些人因著閱讀此書,而認識到現今教會許多做法的淵源,並這些做法是怎樣的破壞教會的建造。有些在教會中擔任「聖職」的人因此而辭去了教會的工作,寧可另找工作,與其他信徒一起在家中聚會,學習回到聖經,過合乎神心意的教會生活。

如果這書有中文版,相信也會引起熱烈的討論,讓人探討現今教會許多做法的淵源,以及其中的問題。

2009年9月25日星期五

書籍介紹:Pagan Christianity

  這本書的書名叫Pagan Christianity,副題為The Origins of Our Modern Church Practices,是如今在美國家庭教會運動中頗具影響力的Frank Viola所著。左邊封面的版本是由這位弟兄自己的出版社Present Testimony Ministry於2002年出版,是他潛心研究的成果,他從許多古籍、文獻中找出現時基督教許多習慣的做法之淵源,證明這些做法其實都是源於異教(pagan),在過去被引進基督教會,而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當然,作者是想藉此指出這些源於異教的做法,給基督的教會帶來破壞。

這本書我在網上已留意到,但當年在香港無法買得到,只能在外國售書網站購買,但所需郵費頗昂貴。到了2005年初,我和妻子、孩子到了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小住兩個月,就在那時,我抓緊機會在Amazon網站訂購了這本書,寄往當時被接待居住的房子,在美國本土的郵費便宜很多,郵寄的時間也快很多。

全書分作十一章:

1. The Order of Worship (崇拜的程序)
2. The Sermon(講道)
3. The Church Building(教堂)
4. The Pastor(牧師)
5. Sunday Morning Costumes(星期日早上的裝束)
6. Ministries of Music(音樂服事)
7. Tithes and Clergy Salaries(十一奉獻及聖工人員的薪水)
8. Baptism and the Lord's Supper(受浸和主的晚餐)
9. Christian Education(基督教教育)
10. A Second Glance at the Savior
11. Reapproaching the New Testament

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書籍介紹:《德蘭修女是一個真正基督徒嗎?》




           書名:《德蘭修女是一個真正基督徒嗎?》
           著者:蓋大衛(David Cloud)
           譯者:譚志超
           出版: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這本小書是我好幾年前讀過的,因此知道德蘭修女在信仰上的問題。可惜現今卻有些基督教出版機構,出版一些推崇她的書籍。另外,在前幾年,也聽見有兩位弟兄分別在兩次特別聚會的信息中均以德蘭修女作為基督徒的榜樣,使我覺得驚訝(後來我用電郵跟其中一位弟兄交通,他查清楚了德蘭修女的資料後,表示日後提到她的時候會更謹慎)。

  據書中所說,德蘭修女於1929年在印度的加爾各答幫助窮人和被遺棄者,並成立了仁愛傳教修女會。當地絕大部份人的景況都是很惡劣的,但她卻肯自我犧牲地去關心這些有需要的人。她這方面的善行得到世界各地的推崇,並且因此而獲得多個奬項,包括1979年的諾貝爾和平奬。

  不但世人、天主教及新派基督教對德蘭修女讚不絕口,甚至連那些宣稱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對她的稱讚也是如此。本書作者所關心的,是德蘭修女可能未曾得救,雖然她服侍了人肉身的需要,卻因著她信奉的錯誤福音,而同時把這些人引導走向永遠的滅亡。本書正是嘗試從信仰的角度去看看德蘭修女是否真正的基督徒。

  書中提到德蘭修女公開並樂意承認自己是一個徹底的羅馬天主教教徒,是天主教教會的忠心追隨者,並且是羅馬教義下一個順服的修女。作者把天主教在上世紀六零年代梵蒂岡大公會議所確認的教義臚列出來,讓讀者知道羅馬天主教仍然是異端,是保羅在加拉太書所說「別的福音」,保羅說傳這種「福音」的人或天使都應當受咒詛(見加一6-9)。因此,德蘭修女雖然在行為上為世人所稱許,但在信仰上卻有問題。她相信所有人皆是神的兒女,並且信奉不同宗教的人都可以得救,這些信念明顯違背聖經所說的真理,聖經說:「除祂(耶穌基督)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從慈善的角度來看,德蘭修女可以被世人推崇,但從福音的角度來看,她是一個擁護並傳播異端信仰的人,是毫無條件作為因信稱義之基督徒的榜樣,就正如一個信奉佛教的慈善家,其善行可以被世人推崇,但卻不能被視為基督徒的榜樣。

  盼望這本小書能幫助大家對此事有所分辨。

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團體禱告常見的問題

  正在校譯一本關於團體禱告的書,叫The School of Prayer,是藍培德弟兄(Lance Lambert)講的一系列信息。

  關乎禱告的信息是藍培德弟兄的強項,是他多年以來事奉的重心。

  1991年那次在台北舉行的基督徒事奉特別聚會,主題是「敬拜、禱告、話語職事」。本來是由藍弟兄負責講「禱告」這題目,但由於1990年8月至1991年2月期間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當時伊拉克總統侯賽因威脅要襲擊以色列。身為猶太人的藍培德弟兄,關心神選民的安危,寧願留在以色列,所以不能出席事奉特會。後來,大會請康登弟兄(Dana Congdon)頂上,憑筆者個人記憶,他在講道中好像也提及,如果由藍培德弟兄來講就最好了。這本書也許能夠補上那次的遺憾。

  這本書第一篇信息,許多地方一針見血指出團體禱告的問題。

  例如,他說在許多禱告聚會中,弟兄姊妹的禱告都各顧各的,彷彿聽不見之前的肢體禱告內容,彼此之間的禱告是互不相干的。他說像這樣的禱告聚會,倒不如把禱告事項發給各人,在家中各自禱告,會節省不少時間。

  他所說的情況,我想的確是許多教會禱告聚會的真實光景。
  
  同時,他也指出在禱告聚會中要避免的其他一些事情:

.環遊世界式的禱告(忽而為本地的事禱告,忽而為外地各處的事禱告)
.橫向的禱告(只說給人聽的禱詞,而不是說給神聽)
.講道式的禱告(向神講道)
.購物單式的禱告(把自己心裏一連串禱告事項,一開口就全部說出來)
.人工化的禱告(用古怪腔調)
.冗長的禱告(很多時候是因為用重複的話)
.慣性的響聲(有人在禱告的話之間習慣了發出某些響聲或重複某些用語)
.對著雙手禱告(聲音太小)
.只用「我」和「我的」 (團體禱告應多用「我們」)

註:紅字部份為9月16日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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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7日星期一

罪的洗淨是一次的呢,還是多次呢?

  以下是引用倪柝聲弟兄《福音問題》一書第五條的提問及解答:

五 罪的洗淨是一次的呢,還是多次呢?


  罪的洗淨只有一次。

  希伯來書一章三節說:「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可見祂洗罪的工作早已成功了。七章二十七節:「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九章十二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十章十至十二節:「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樣看來,罪的洗淨是只有一次的。

  基督的血所以可寶,就是因這血的功效,一次就能洗淨罪。牛羊的血就不然了。希伯來書十章一至四節:「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因為敬拜的人,既一次被潔淨,就不再有(覺得)罪的良心了(原文)。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這一段話明明告訴我們:牛羊的血只能叫人每年想起他自己的罪來,所以需要多次獻上。牛羊的血并不能除去人的罪。十字架的工作,一次已經完成,再不能添上什麼了。

  那麼,約翰一書一章七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怎麼講呢?這裏的洗淨,是長久繼續的意思。繼續與重複是有分別的。重複是作了要再作,繼續是不間斷。繼續洗淨的意思是寶血在神面前長久的有效力。主的血是繼續不斷的有效力,不是重複的洗了再洗。寶血使我們在神面前有頂大的自由。如果我們不知道主耶穌的血在神面前有多大的功效,就要看主的血與牛羊的血沒有什麼兩樣了。信徒就是犯了罪,並不是血再洗淨,乃是在他承認罪的時候,相信血已經洗淨了(並且是一直的洗淨),才能得著平安。

  比方:一個罪人要得救,他是相信基督已經替他死了而得救呢,還是要基督今天再來替他死一次才得救呢?我們知道,一個罪人,只要他相信基督已經替他死,就得救了。那麼,一個信徒犯了罪,是相信基督的血已經洗淨了他的罪而得平安呢,還是要基督再來流血洗淨他的罪而得平安呢?當然是相信基督的血已經洗淨了他的罪而得平安。

  我們看民數記第十九章裏紅母牛灰的預表。獻祭的紅母牛,要有三種資格(2節):一、沒有殘疾:這是預表主的自己是無罪的。二、未曾負軛;這是預表主的自己未曾作過撒但的奴僕。三、純紅的;這是預表主擔當我們的罪。這裏的紅是預表罪,因為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有「你們的罪雖像朱紅」的話。這裏的紅是皮毛純紅,不是裏面純紅。主耶穌裏面是無罪的,不過是外面擔當人的罪而已。紅母牛是被燒在營外的(3節);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受死在營外(來十三12)。紅母牛是為著贖罪的(4節)。因為凡是贖罪的祭,就要把血向會幕前面彈。若是為著潔淨,就要彈在人的身上了。焚燒紅母牛的法子,與焚燒別的祭不同。「人要在他跟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5-6節)香柏木和牛膝草是表明包括了整個世界的創造(列王紀上四章三十三節:「自香柏樹直到牛膝草」)。另外,還有朱紅色線是表明罪。這個叫我們看明白,主耶穌死的時候,全世界,從亞當起,所有的罪都包括在裏頭了--這是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是絕對的、無限的、無以復加的。

  紅母牛死了,紅母牛的灰還存在。紅母牛的灰,是證明曾有一隻紅母牛被殺死。這灰有什麼用處呢?「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潔淨的人要洒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17-19節)這灰有繼續除罪的功用--這表明我們一次靠著主替死的事實,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繼續藉著主死的那一個事實,對付我們一切的罪,叫我們得著赦免。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至二章一節的潔淨,與紅母牛的灰的功用正相同。

  我們要知道:我們若不幸犯了罪,并不是有另一隻紅母牛再來死,乃是有一隻紅母牛曾死了,紅母牛的灰在神面前仍有功效。我們感謝神,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不但還了我們以前的債,也為我們留下餘款,還我們後來的債。這是神作的!這是福音!

罪的「遮蓋」與「除掉」

  以下內容引自倪柝聲弟兄《福音問題》一書中第四條問題和解答:

四 我們的罪是「遮蓋」(羅四7)的呢,是「除掉」(來九26)的呢?這兩個的分別在哪裏?


  我們的罪是「除掉」的,不是「遮蓋」的。因為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六節明說,主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那麼,羅馬書四章七節的「遮蓋」又怎麼說呢?我們要知道,這一節的話是引用詩篇三十二篇一節的話。全部新約,除了這一處引用這一節聖經外,再也找不出一節聖經說到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是遮蓋的。這裏所說的遮蓋,是指舊約時代的人的罪是被遮蓋的。在舊約時代每一樣的罪都是被遮蓋,直到主耶穌死的時候才被除掉,因為「祂作了新約的中保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來九15)。

  我們要記得:第一,舊約裏的「贖罪」這個詞,在原文的意思就是「遮蓋」。新約中除了羅馬書四章七節引用過一次以外,再也沒有一次引用過這個詞。第二,聖經中「贖罪祭」這個詞,除了少數與「遮蓋」連譯者外,絕大多數都是「罪祭」,意思是為罪而獻上的祭。耶穌基督是作贖罪祭--為我們的罪獻上了祂的自己。耶穌基督沒有遮蓋我們的罪。

  主耶穌來,是除掉我們的罪,不是遮蓋我們的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書籍介紹:《福音問題》(倪柝聲著)

  倪柝聲弟兄在《福音問題》一書中解答了幾十條有關福音真理的提問,這些都是關乎福音真理的根基問題,倪弟兄引用聖經經文來一一回答。此書甚具參考價值。以下為全書的目錄:

一  恩典是不是
(一)以當得的給人?
(二)在人當得的以外補人的不及?
(三)因人不當得就不賜給?
(四)因人不當得就少賜給?
(五)使受恩者成為負債者?
(六)直接寬恕罪人的罪?
(七)直接寬恕信徒的罪?

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二8),那麼,
(一)神是不是要人作好才能得救?
(二)神是不是要人作他所能作的,然後使他得救?
(三)神能不能因人不好就不救他?
(四)神能不能因這人不如那人就不救這人?
(五)報恩這句話是不是對的?
(六)神可不可以因憐憫一個罪人,便白白的赦免他?
(七)神可不可以因愛一個信徒,便白白的赦免他?

二  聖經中的『過犯』與『罪孽』有甚麼分別?
三  羅馬四章七節的『有福』與八節的『有福』有沒有分別?如有分別,是何分別?
四  我們的罪是『遮蓋』的呢,是『除掉』的呢?這兩個的分別在那裡?
五  罪的洗淨是一次永遠的呢,還是多次的?
六  為甚麼在利未記四章一至七節,贖罪祭的血是帶到會幕,在神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七次?利未記十四章一至七節,潔淨長大痲瘋者之例,是將血灑在長大痲瘋者的身上七次?
七  聖經中『罪』與『諸罪』是怎樣分別出來用的?
八  我們到底是靠神的因得救呢,是靠神的義得救呢?救恩的那一段是神的恩為我們作的,那一段是神的義為我們作的?
九  是神的義救我們呢,還是基督的義救我們呢?二者的分別在那裡?是何意義?
十  基督的義與基督為義有甚麼分別?
十一 主耶穌受逼迫是表明神的甚麼?主耶穌受死是表明神的甚麼?
十二 為甚麼在神的救贖法裡需要基督同時是人又是神?
十三 為甚麼羅馬五章十八節說是『一次』十九節說是『一人』?
十四 基督曾否為我們代守律法?我們的得救與祂的守律法有沒有直接的關係?
十五 我們如何因信堅固了律法?信徒為甚麼不在律法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是甚麼意思?為甚麼律法的總結是基督?
十六 基督如何成全了律法和先知?
十七 加拉太三章二十一節是不是說,『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義的律法,生就誠然本乎律法了』?這樣說,有沒有錯?錯在那裡?
十八 『救贖』是甚麼意思?我們得救贖,到底是從那裡贖出來?
十九 羅馬二章十二節是否說,人如果沒有律法(意思就是神沒有把律法給他),他犯了罪也不必滅亡?又,一個罪人從來沒聽過福音,他的結局是否滅亡?
二十 既然得救是根據基督的死,為甚麼聖經要我們信基督復活,而不是要我們單單信基督的死呢?
二一 基督在十字架上說『成了,』可見十字架的工作是極完全的,那麼,為甚麼祂不復活,我們還不能得救?
二二 林前十五章三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為甚麼十七節又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仍在罪裡?
二三 聖經為甚麼叫我們信神子?信神子是甚麼意思?信神子與基督替我們所成功的許多工作中的那一件是相合的?人只信祂是人子能救?
二四 在舊約裡那一個神蹟是最要緊的?這個神蹟是指著甚麼說的?
二五 亞當是神造的,不是神生的;基督是神生的,不是神造的。那麼,我們基督徒是神生的呢,還是神造的呢?
二六 靠血稱義是甚麼意思?靠復活稱義又是甚麼意思?
二七 基督的被釘死,是有被人釘和被神兩方面的。行傳二章二十三節、三十六節,三章十五節是說人釘祂;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十節,是說神釘祂。那麼,基督被釘死的那一段是人作的,那一段是神作的?
二八 約翰十九章三十節說『成了,』歌羅西一章二十四節說『基督患難的缺欠;』甚麼是『成了,』甚麼是還有『缺欠』呢?
二九 基督為我們,死與基督為我們的罪死,有甚麼分別?
三十 基督徒與基督,在神的救贖法裡,是不是交換地位─祂是義的變作不義的,我們是不義的變作義的?
三一 我們與基督聯合,客觀方面是在甚麼時候,主觀的是在甚麼時候?
三二 為甚麼聖經是說我們『在主裡,』『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卻沒有說『在耶穌裡,』『在耶穌基督裡,』?
三三 我們是在甚麼時候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祂上十字架到祂氣斷止呢,還是在祂氣斷的那一刻呢?
三四 血的意義和功用,與十字架的意義和功用,有甚麼分別?為甚麼聖經不說我們與主同流血,只說我們與主同釘十字架?
三五 聖經說主耶穌一人替眾人死了,那麼,有一個人不信主耶穌,他會不會沉淪呢?
三六 約翰一章十二至十三節說到人得生命不是從人意,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說到人若願意就可以得生命,這到底怎樣說?
三七  路加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七節,是不是說人因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他的神,又愛鄰舍如同自己,就可以得永生?如此說來,得永生豈不是靠行為麼?
三八 路加十六章所說的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財主的沉淪是不是因他曾享福,拉撒路的得救是不是因他曾受苦,或者還有別的原因?
三九 羅馬四章說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雅各書二章又說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這兩種稱義到底是怎麼說的?彼此之間有甚麼關係?
四十 為甚麼路加十五章用了三個比喻,一個豈不就彀了麼?
四一 主耶穌的死和聖靈的降臨有甚麼關係?
四二 聖經中所說的和好的道理,到底是怎麼說的,是要叫人與神和好呢,還是叫神與人和好呢?
四三 甚麼是得救(得永生)的條件?
四四 甚麼罪是不能赦免的,犯了這個罪的人是不能得救的?這個罪到底是意思?
四五 甚麼叫作從恩典中墜落?從恩典中墜落的人能不能得救?
四六 希伯來六章四至八節所說的那一等人是不是沉淪的?
四七 希伯來十章二十六節『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是甚麼意思?
四八 聖經裡說到幾種從神來的赦免?這幾種赦免如何解釋?
四九 聖經裡說到幾種得救?這幾種得救如可解釋?
五十 成聖是甚麼意思?我們是怎樣成聖的?

2009年9月4日星期五

倪柝聲弟兄的著作

  或許倪柝聲弟兄是中國第一位具全球屬靈影響力的基督徒。他公開的職事只有二十多年,其間他只寫了少量書籍和文章,但他生命的信息卻在廣泛的圈子有很大的影響力。背後原因乃是他能好好運用文字工作。

  倪柝聲弟兄創辦了福音書房,出版自己的信息。他也出版了幾本免費贈閱的刊物,當時有不少基督徒訂閱。刊物上的文章大多是他自己寫的。他的一些同工為他傳講的信息作記錄,並有同工把這些信息編輯成書。因此,福音書房出版了許多書籍和小冊子。有些書籍是從一些很好的作者之作品翻譯過來。這些文字出版物都是用中文出版的。

  倪柝聲弟兄在歐洲的時候,他用英語傳講信息。金彌爾弟兄(Angus Kinnear)為這些信息作了筆記,後來編輯成書。第一本出版的就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The Normal Christian Life)。這書自出版以來,對許多基督徒帶來極大的影響,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後來,再有幾本書陸續以英文出版--《坐、行、站》(Sit, Walk, Stand)、《不要愛世界》(Love Not The World)、《這人將來如何?》(What Shall This Man Do?)、《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Changed Into His Likeness)等。

  倪柝聲弟兄的其中一位同工江守道弟兄於1952年移居美國。後來,江守道弟兄開始把倪弟兄的中文書籍翻譯成為英文,由他自己創辦的出版社Christian Fellowship Publishers出版,第一本出版的書籍為《屬靈人》(Spiritual Man),於1968年出版。其後,倪弟兄其他的著作陸續翻成英文。這些英文翻譯把倪柝聲弟兄的職事更全面地介紹給英語世界的基督徒。

  除了翻成英文以外,倪弟兄的著作在世界各地也被翻成許多其他語文,從而對全球信徒帶來屬靈的影響。

弟兄會的著作

  以下網站有不少「弟兄運動」中的弟兄們之著作,包括達秘(J. N. Darby)、William Kelly、麥敬道(或譯馬金多)等,還有聖經譯本、詩歌集、雜誌等,其中應該有不少是陳希曾弟兄介紹的古典名著,值得參閱。

http://www.stempublish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