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從聖經看信徒移民


從聖經看信徒移民
邱克倫

註: 這篇文章寫於1995年,當時移民是香港人熱門的話題,近來香港越來越多人想到移民,包括信徒在內,所以在此分享這文章,以作參考。

  移民是香港人近年熱門的話題,世人有其看事物的角度及價值觀,我們作為不屬世界的聖徒,究竟該怎樣看移民這件事呢?聖經雖沒有明確的教導,但卻有一些移居的例子及有關的原則,一同尋求神對信徒移居的心意。

舊約的移居例子
  聖經有不少移居的例子,每次事件各有不同的背景及結局,我們可從其中學習功課。亞當、夏娃兩夫婦因犯罪而遭神逐出伊甸園。亞伯拉罕在七十五歲時因着信,順從神的吩咐,離開了繁盛的故鄉──迦勒底的吾珥,前往所應許之地,過着遊牧的生活,像客旅、寄居的一樣,後來他成為萬國得福的根源。羅得隨從其伯父亞伯拉罕離開吾珥,卻因雙方的牧人相爭而分離,他遷移到所多瑪城,後在所多瑪被天火焚燒以前,與兩個女兒逃到瑣珥,再轉到一山洞。雅各因着逃避哥哥以掃及順從父親以撒的吩咐,由迦南去到巴旦亞蘭投靠母舅拉班,住了二十年後,帶同妻兒回到迦南地。後再在一百三十歲的高齡,舉家到了埃及,與失去多年的愛兒約瑟相見,並在埃及住下來。
  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生養眾多,極其強盛。後來卻遭受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苦待。神興起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最後由約書亞引領他們進入迦南。在士師時期,猶大伯利恆的以利米勒,因國中遭遇饑荒,帶同妻兒往摩押地寄居。後來他和兩個兒子都客死異鄉,遺下妻子拿俄米及兩個摩押媳婦。最後拿俄米返回伯利恆,其中一個媳婦路得決心跟隨她。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立國,後因所羅門王事奉偶像而遭神審判,分裂為兩國。至終更先後為外敵所滅,大多數的百姓被迫移居至亞述及巴比倫等地,過着亡國奴的生涯。但以理、以西結、末底改、以斯帖等都在被擄之列。過了幾十年,神按着祂的時間興起環境,少數關心神見證的餘民,包括所羅巴伯、以斯拉、尼希米等人,得以從被擄之地歸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及城牆。

新約的移居例子
  新約聖經中,道成肉身的主,生於伯利恆,孩提時候,約瑟受主的使者指示,帶孩子及馬利亞往埃及,逃避希律對孩子的屠殺。後又蒙指示回到以色列地,並住在拿撒勒。約在三十歲時,主耶穌到各處傳道,沒有枕首的地方。最後到耶路撒冷去,受了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四十天後升天。十二使徒本都是加利利人,因要跟隨主而遍歷以色列各處,也曾踏足外邦地。主升天後,十二使徒住在耶路撒冷。後來,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司提反殉道後大遭逼迫。除了使徒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分散的門徒往各處去傳道,其中腓利下到撒瑪利亞城宣講基督。後來他和四個女兒定居於該撒利亞。
  巴拿巴乃生在居比路的利未人,在耶路撒冷信了主,給打發往安提阿,在那裏栽培信徒,後更蒙聖靈的差遣,與保羅到各處傳福音及建立教會。西拉本是耶路撒冷教會作首領的弟兄,與猶大同受差遣,伴隨巴拿巴和保羅往安提阿,把信件送達外邦的信徒。後來西拉留在安提阿,並蒙保羅揀選同往各處傳道及堅固眾教會。生在大數的保羅就更不用說了,他在信主後,大部分時間用在往各處傳福音、建立並堅固教會,他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在以弗所也住過三年之久。保羅的同工亞居拉和百基拉兩夫婦,也常移居不同的地方。保羅其他的同工,有不少也是為了神的工作而離開原居地。

移居例子的分類
  單單從這些移居事件的概覽,已經可以得着啟發,能稍微曉得神對祂百姓移民的心意。若能仔細查考個別事例,則會更為清晰。但這次只會作一點概括式的探討。
  舊約中的移居例子大概可以歸納為三類。一類是出於個人原因,原因有逃避苦難、災禍,或所去之地比原居地更繁盛富庶,其中有羅得離開亞伯拉罕而遷往所多瑪,以利米勒從伯利恆移居摩押,雅各逃往巴旦亞蘭等事例。第二類是非己所願,而是被迫移居的,其中有亞當和夏娃被逐,約瑟被賣往埃及,以色列人被擄等事例。第三類是因着認識並順服神的心意而移居的,其中有亞伯拉罕離開吾珥,雅各全家下埃及,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被擄的餘民歸回以色列等事例。
  至於新約聖經中的移居,大多數是因順服神的旨意,少數是因環境促成的。並且這兩種情況都與為主作見證連上關係。這一點非常明顯,可以說是新約中移居的獨特之處。

  從聖經移居的例子及有關的教導中,當信徒想到移居這事情的時候,必須有以下的認識:

一、奉獻自己:
其實,無論哪一類的移居,奉獻是首要的事。當人願意把自己的主權完全交給神,神必引領我們走義路。並且要不斷更新對神的奉獻,否則即使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雖然起初因順從神的吩咐而離開吾珥,但當遇上困難時,只要自作主張,沒有站在奉獻的地位上,便立刻落在羞愧與神的管教下(參創十二10-20及二十章)。甚麼時候在錯失中回轉,重新把自己奉獻給神,願意服在神大能的手下,接受祂的管教,就能帶來屬靈的豐富,就如雅各、拿俄米。若一直自作主張,就會帶來個人及團體的損失。物質上的損失尚非最重要,更要緊的是屬靈上的損失,因這不單關乎今世,更關乎到來世和永世。我們撇下一切都該為着主和福音的緣故,否則便要受很大的虧損。

二、我們的身分──天上的國民、在地上是客旅和寄居的:
未信主的人乃屬這世界,並且以地上的事為念。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神賜迦南地作他們的產業,並應許賜地上的祝福。基督徒與世人相異,跟以色列人也不同。基督徒不屬世界,而是天上的國民(參腓三20),是同蒙天召的(參來三1),所領受的是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參弗一3),並且神為我們存留天上的基業(參彼前一4),也該常思念上面的事(參西三2)。我們在地上乃是客旅、是寄居的(參彼前二11及來十一13),我們的家鄉乃在天上(參來十一16),最終要進入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那座城──聖城新耶路撒冷。
信徒既為寄居的人,就住在甚麼地方也是客旅,所想望的是那更美的家鄉,一切生活都為着預備「回鄉」。或許有人覺得太虛幻,但對於有經歷的信徒,都知道這些都是屬靈的實際。保羅大半生居無定所,也受了許多苦楚,但他知道這些都是至暫至輕的,為要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他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參林後四17-18)。

三、我們的責任──為主作見證、建立基督的身體:
我們既是天國的子民,為甚麼不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給提上天?主留我們在地上,是要我們為祂作見證(參約十五26;徒一8)。不論我們居住在甚麼地方,都要為主作見證,這是我們的天職。主更要建造祂的教會(參太十六18),祂藉着幾種職事來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叫教會能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參弗四11-13)。
初期教會在耶路撒冷所顯出的見證是何等剛強有力,叫當地的宗教領袖及百姓受不了。後來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門徒分散的地點一方面是基於地理的因素,但也是按着主吩咐的路線:「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參徒一8)。他們的分散是帶着使命的,是往各處去傳道(參徒八4),作主的見證。
有的門徒分散到大馬色、腓尼基、居比路、並安提阿等地(參徒九10,20;十一19),福音一直傳開,並且外邦人也得以信而歸主。而沒有離開耶路撒冷的使徒及門徒,繼續在當地為主作見證,並且仍舊強而有力(參徒二十一20)。在我們來看,這已經不得了,非常滿足了。但神的道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聖靈分派巴拿巴和保羅去作更大的工──把福音傳至當時的地極。我們得以認識主,當然要多謝那些遵從主命而離鄉別井的基督徒,其中有馬禮遜、戴德生、和受恩等,他們付上極大代價把福音傳給中國人,為主和福音撇下一切。若追溯根源,便可推至耶路撒冷的初期教會。
所以,從神國度的擴展來看,基督徒的移居實在有利無害。若每一個移民的信徒都是奉獻的人,也明白我們的身分和天職,那麼福音很快就傳遍全地,各地的教會很快建造至成熟,主就可以回來迎接祂的新婦了。同樣地,若我們清楚主的引導,則不單移居去別的國家有助神國度的擴展,就是遷移到本地一些主的見證不明顯的地方,也合乎主的吩咐:「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然而,信徒若在當地並不熱心為主作見證,恐怕要移居到外地見證主並不容易,也顯得有點本末倒置。初期教會也是先在耶路撒冷作了剛強的見證,當逼迫來的時候,門徒才能往別處繼續作主的見證,這是顯而易見的。
這樣看來,我們居住在甚麼地方並非神最看重的。對於以色列人,神的心意是要叫他們居住在迦南地,故以色列復國後,許多猶太人都從各處回歸到以色列,以色列政府也曾把埃塞俄比亞的猶太人接回以色列,就是迦南地。但在新約中,似乎神並沒有吩咐信徒居住甚麼地方,或指明必須長久居住一地。神所要的是信徒在所住的地方為祂作見證,並且作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與當地的信徒彼此聯絡作肢體,發揮肢體的功用。

要住在主裏面
  事實上,神對祂兒女的吩咐,並不是要我們住在甚麼物質的地方,乃是要我們住在主裏面(參約十五4-5;約壹二17),這個「住」是指「長期居留」。當我們奉獻自己給主,願意在凡事上順從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那麼我們無論在甚麼地方,甚至是最惡劣、最艱難的居住環境中,也能完成主分派我們所要作的,滿結果子(參約十五16),叫父得榮耀。否則,就是外在環境看來是最安全、最穩妥的,我們若不是住在主裏面,也就「不能作甚麼」,並且失去應有的功用(參約十五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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