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星期一

怎樣讀聖經:事實的發現(倪柝聲講)

註:
  前天在團契要分享查經方法,目的是想幫助弟兄姊妹學習按着正意理解聖經,對自己讀經有幫助,也在聽道和看屬靈書時,學習分辨究竟所聽的和所讀的是否合乎聖經的意思。在預備的時候,再參閱倪柝聲弟兄有關讀經方法的文章,雖然過去曾經讀過,但這次再看時仍然很有幫助,以下是其中部份內容,說到「事實的發現」,很重要,也實際可行。
  文中提到羅馬書頭八章中有關「血」和「十字架」的事實,使我想起倪弟兄的著作《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正是從他所發現的事實,來解釋神的救恩中兩項重要的工作:「赦罪」和「脫罪」。這本書對各地的基督徒帶來難以估計的屬靈影響,那個基礎正是在於倪柝聲弟兄在讀經時發現了重要的事實,然後蒙神開啟,看見聖經中的寶貴真理。


讀聖徑的基本原則
倪柝聲


  讀聖經,有四個基本原則:
第一,事實的尋找,或者說事實的發現。
第二,要背,要記。
第三,分析、綜合和比較。
第四,神的光照。

  讀經基本的律與次序,就是這四個。不管人用的外面方法是如何,但讀經基本的律,總是這樣的。聖經要讀得好,總得事實找得多,總得記得多,總得會分析、會綜合,總有神的光照。
  讀聖經的時候,總要按這四個的次序,不能從一跳到第三,或者從第三跳到第一。第一就是要找事實;第二,就是必須背它,記它;第三,就是分析、綜合和比較你所找出來的事實。第三是為着應付第一的;第一是你把聖經裏的事實找出來;第二是把這些找出來的事實記牢,背出來。你得看清楚神的話是這樣說的,現在要記住它,不能漏掉,漏掉了就沒有用處。然後要把這些事實分析,或者綜合,這樣才有辦法。當你在神面前能夠將這些事實分析得好,綜合得好的時候,你在神面前就有機會可以得着第四,盼望神給你光照。神所給你的光照是甚麼呢?就是你所分析的事實,就是你所綜合的神的話語裏的事實。換一句話說,尋找、發現事實,是讀聖經的第一步。
  聖經裏面包括了許多屬靈的事實,人眼瞎的時候,就讀不出那些事實。你們如果能在聖經裏讀出事實來,那一個光,已經得着了一半以上。找出事實,是讀經一半的工作。你們讀聖經,一定要把事實找出來。你們讀聖經,如果沒有正當的路,就永遠得不着神的光照。因為神的光照,是光照祂話語裏的事實。為甚麼這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又為甚麼那一句話是那樣說?你在那裏分析、綜合,你在神面前才有光。自己有供應,也能供應別人;自己有餵養,也能餵養別人。人讀聖經如果是馬虎的,神的話就都給他漏掉了,他不知道在裏面有甚麼東西。
  比方說,地心吸力是一個事實。今天我們都知道地心吸引力是一個律,但是,要牛頓來了,才發現地心吸力的律。在牛頓以前,一直是有地心吸力的,但是多少千年,人都沒有發現。要等到有一天,牛頓睡在樹底下,一個蘋果落到他面孔上,他才發現地心吸力的律。所以,發現事實,是說那一個事實的發現;不是說有沒有事實,問題是那一個事實有沒有發現。
  比方說,聖經裏所說的,和聖經裏所不說的,有很大的關係。為甚麼說?為甚麼不說?為甚麼聖經這一個地方這樣說?為甚麼另外的地方有另外一個說法?聖經,是一個字都不許改的。為甚麼聖經有的地方是用多數的字,有的地方是用單數的字?聖經,是一點一畫都不能更改的。聖經裏,有的時候注重到主的名字,有的時候注重到人的名字。聖經裏,有的地方把年數說得相當清楚,但是有的地方,許多年數都不提,好像通通忽略了。諸如此類,都是事實。
  如果是懂得英文的,懂得希臘文的,就更可以知道,為甚麼許多的動詞,都是用命令式的(imperative mood),正說的,另有許多的時候,許多的動詞是帶着分詞(participle)的。

一個讀經的人不是粗魯的人
  所以,一個讀聖經的人,在神面前是一個仔細的人,不是粗魯的人。一個讀聖經的人,是不摻雜的人。神的話語這樣說,就是這樣。神的話一說出來,你就能知道神的那一個着重的地方。有許多人讀神的話,像聽話一樣聽不來。神的話,着重在那裏,讀不出來。那一個竅在那裏,讀不出來。所以,你們要學習找出事實來。

比較方法的舉例
  我在這裏找出幾個簡單的例來,給你們稍微看一下。

「在基督裏」
  你們讀神的話的時候,要注意在新約裏,只說在主裏,只說在基督裏,只說在基督耶穌裏,從來沒有說在耶穌裏。(若是在中文聖經裏有的話,這是繙譯錯了。)在新約裏,從來沒有說在耶穌裏,「這就叫作事實的發現。你把全部新約都讀過,你看見有的地方是說在基督裏,有的地方是說在基督耶穌裏,或者在主裏,但從來不說在耶穌裏、在耶穌基督裏。只說在基督耶穌裏,而不說在耶穌基督裏,這些都是事實。你就把這些一個一個的背起來,記起來。在聖經裏,有一個地方講在主裏,是怎麼說的?另外一個地方,講在基督裏,又是怎麼說的?再一個地方,講在基督耶穌裏,是怎麼說的?你心裏記得它,背也好,不背也好,只要記得就是。那你就拿出來比較,為甚麼這一個地方不說在耶穌裏,而說在基督裏?為甚麼在這一個地方說在基督耶穌裏,而不說在耶穌基督裏?為甚麼聖經從來不說在耶穌基督裏?
  這是讀聖經的方法,這是讀聖經的路。是先發現事實,然後把事實記牢。你不是一下子就看見「在基督裏」是如何的。你讀聖經,看見這一個地方這樣說,那一個地方也這樣說,你看全部新約都這樣說,你就把它一個一個的拿出來問說,為甚麼不說在「耶穌裏」。你把全部新約讀一次,你看見,在「耶穌裏」,這一句話,是沒有的;「在耶穌基督裏」這一句話,也是沒有的。當你發現這一個事實並牢記的時候,你就在那裏拿來分析和比較,到底是甚麼原因?當你那樣分析、比較的時候,你就能夠仰望神給你光照,你就能有所看見。
  從事實的尋找起,接下去就是記憶,後是分析、比較;再接下去就是求神光照。比方說,你在那裏比較的時候,你就看見得相當清楚,耶穌是祂在地上的名字。耶穌基督,意思是說耶穌將來要作基督。基督,是祂復活之後,被神膏油塗抹的名字。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你們就記得這是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話,是祂復活的名字。你們再讀下去。到羅馬書,就看見「基督耶穌」,意思是今天的基督,就是從前的耶穌。所以基督耶穌,是祂今天的名字。這一位基督,就是從前的耶穌。耶穌基督,就是說這一位耶穌,是將來要作基督的。這裏面不一樣。基督從前是耶穌,耶穌將來要作基督。我只能在基督裏,不能在耶穌裏。我只能在主裏,我只能在基督耶穌裏,我不能在耶穌基督裏。
  當我的主活在地上的時候,我與祂沒有分,我不能在祂裏面。如果祂在地上的時候,我就在祂裏面,我在耶穌裏,就連上十字架我也有分了,就贖罪的事我也有分了。伯利恆的降生,我們沒有分。祂是神的獨生子,我與祂沒有分。為甚麼我們能在基督裏呢?哥林多前書一章說,你們得以在基督裏,是本乎神。不是說得以在耶穌裏,乃是當我們的主耶穌死而復活的時候,我們是積極的聯合在祂的復活裏。因着祂死而復活,神設立祂為基督;神藉着祂的靈,把我聯合在祂裏面。我得着祂的生命,這是從祂復活的時候起頭的。重生是藉着復活。這樣,你就清楚了。
  聖經裏的事實,只有在主裏面,只有在基督耶穌裏面,只有在基督裏面。你先把這些事實,一個一個的記下;然後分析、比較,或者綜合;然後在神面前等候、禱告,主就要光照你,叫你看見光。這是讀聖經的四個原則,缺一個都不行。要讀聖經,先得找事實。許多人讀聖經,忽略找事實,難怪一直得不着甚麼。

羅馬書裏的「血」和「十字架」
  比方說,羅馬書從一章到八章,都是講到主救贖的事。五章十一節之前是一段,五章十二節起到八章末了是另外一段,誰讀聖經都知道。但希奇的是從一章到五章十一節為止,你沒有看見提起十字架。從五章十二節起,到八章末了為止,你也沒有看見提起血。你所看見的第一段裏都是講血,第二段裏都是講十字架。第一段講血不講十字架,第二段講十字架不講血。這是羅馬書。
  讀聖經,不單是讀多少遍的問題,不單是背的問題,是要先把事實讀出來,然後才背它。你把羅馬書背得相當熟,如果看不見事實,沒有用處。你的眼眼要受訓練,不要作馬虎的人。你要像使用顯微鏡那樣,一點一點的找。你讀一遍,又一遍,找出為甚麼第一段都是講血,第二段都是講十字架?為甚麼第一段不提起十字架,第二段不提起血?你在這裏就會看見一個事實。神的話語裏,有一個事實給你找出來了。你就把這些聖經節,一節一節的記下。你先不管是甚麼意思,你只要記得那一個事實。
  當你記得聖經節相當多的時候,你天天在神面前分析,這是怎麼一回事?你一次不懂得,二次再來,等一個月,等兩個月,等半年,也許就清楚了。我剛才已經說過,能看見事實,光已經得着一半以上。看不見事實的,眼睛有病。看不見神所說的,也看不見神所不說的,眼睛定規有病。所以,年輕人要從起頭就作仔細的人。如果一個人讀聖經,不是找事實,定規是非常馬虎的人。甚麼東西,你都不知道;神說甚麼,你不知道;神不說甚麼,你也不知道。這怎麼叫作讀神的話!
  你如果讀神的話,你知道那一個是神說的,那一個是神不說的,看見了這個之後,你把它記住,把它背出來。然後你把它分析,到底為甚麼緣故說,到底為甚麼緣故不說。總是兩個方法,要就是甚麼都拆開,分得很細的來看;要就是合在一起來看。也許在半個鐘頭,在一個鐘頭之內就看見。哦!人罪得着赦免、人稱義,是因着血。我這一個人脫離罪的能力,是因着十字架。我要脫離罪的能力,不能靠血,只能靠十字架。我要罪得赦免,我要稱義,不是藉着十字架,乃是藉着血。你把全部聖經的教訓合起來看,仔細的分析一下,你就得着光。所以總得把事實先找出來。
  請你們記得,我們能不能作神的話語職事,供應神的話,就是看我們每一次讀神的話時能不能把事實找出來。每一個作神話語職事的人,都得作一個精明仔細的人。每一次讀神的話,都得把事實找出來。事實,就像是山峰一樣,一個一個,都是凸出來的。一切懶惰的人、馬虎的人、裏面亂的人、沒知沒覺的人,完全不能讀聖經,完全沒有用處。因為你碰不着神的事實。神在那裏說甚麼,你不知道;神在那裏不說甚麼,你也不知道。你有甚麼方法認識神的話?

……

  所以讀聖經的基本原則,乃是要發現事實,不是讀多少章就算了,不是背多少章就算了。你如果一個事實都不發現,你在神面前沒有光。不止是讀多少遍的問題,乃是要在那多少遍之中找出事實來。要發現事實,這也是每一個作工的人基本的要求。你在神的話語裏,找不出事實來,那沒有用處。
  你們要記得,保羅就是一個會發現事實的人。你們聽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所說的話。當他看見創世記裏說,我要藉着你的後裔賜福給人,保羅說這後裔兩個字是單數的,不是多數的,所以是指基督說的。你們看見事實給他發現了。他看見萬國要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而這一個後裔是單數的,所以他就看見是指着基督說的。如果是多數的,就是指着亞伯拉罕那麼多的子孫猶太人說的。保羅讀聖經,是讀到發現事實。
  這樣的事實,在聖經裏面有千千萬萬。一個人在神的話語上,能豐富不能豐富,就是看他在神面前能找出多少事實。事實的發現越多,就越豐富。如果不能發現事實,就是囫圇吞棗的讀,結果就不知道是甚麼。
  所以初信的人,一起頭讀聖徑,就得要學習發現事實。然後背它;然後分析,比較;然後跪在神的面前求亮光。你就看見,馬上有一個新的光帶到教會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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